也是行動黨秘書長的黃總理按照慣例,在全國大選後,向全體行動黨議員發表操行守則,闡述行動黨對議員的各項要求。
這份守則的涵蓋層面廣泛,包括議員應該如何維護黨和議員的聲譽和誠信、謹慎理財等,並解釋接受贈禮、籌款、申報企業職務等方面的原則。
總理說,議員必須敏銳地判斷那些想要接近他們的人的動機,而且不能有任何偏袒或暗示。
總理指出,議員也常被朋友、基層領袖,或是業主和商家邀請主持新項目或其他商業活動的開幕式。作為回報,他們通常會提出要求議員捐款給慈善機構或選區福利基金。一旦議員接受了這些要求,就很難劃清界限。一般而言,議員應該拒絕這類邀請;如果議員要出席活動,就必須事先獲得黨鞭批准。
總理也表示,行動黨議員在國會要對政府的政策直言不諱,也必須做好準備接受更尖銳的質詢和辯論。他們也隨時準備同反對黨議員接觸、澄清並仔細審視他們的想法。
總理也呼籲議員保持正確的判斷,清楚和有目的地表達觀點,對事不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