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部隊發布文告說,警方反詐騙指揮處(Anti-Scam Command,簡稱 ASCom)、反詐騙調查小組(Scams Strike Teams)與本地銀行在今年4月15日至5月13日,在全島展開行動。
反詐騙指揮處和銀行合作,凍結了超過400個銀行戶頭,並查獲大約190萬元的疑似詐騙款項。
與此同時,反詐騙調查小組在全島尋找涉嫌把銀行戶頭交給詐騙集團進行洗錢活動的人士,共有七名男子和兩名女子被捕,他們的年齡介於18至33歲;另有33人正在接受調查。
這42人涉嫌參與超過200起詐騙案件,主要涉及求職騙局、投資騙局及冒充政府官員的騙局。
通過與社交媒體公司、通訊平台及電信公司的緊密合作,警方查封超過900個線上詐騙渠道,並終止了超過806條用於詐騙的電話號碼。
根據本地法令,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收益的行為,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監禁最長三年、罰款高達5萬元,或兩者兼施。初犯者若擅自獲取電腦資料,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最長兩年、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