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破獲一起跨區連環詐騙案!
40 歲男子吳天青因在街頭以 「急用錢」 為由搭訕路人行騙,5 月 28 日在國家法院承認 3 項控罪,被判入獄 14 個月。
其作案手法多樣,甚至利用 「心理衛生學院帳單」「銀行帳戶凍結」 等謊言博取同情,三年間累計欺騙 16 人超 5000 新元,還涉嫌盜竊總值 8362 新元的財物,堪稱 「悲情牌」 專業戶。
行騙劇本大揭秘:從 「看病錢」 到 「輕生威脅」 被告於 2021 年至 2024 年間,在勿洛、淡濱尼、武吉士等繁華地段鎖定受害者,主要通過以下套路行騙:
醫療危機牌 :謊稱 「沒錢看醫生」「剛從醫院出院」,首次作案即以此從勿洛一名女子處騙得 80 新元;
經濟困境牌 :聲稱 「銀行帳戶被凍結」「要還帳單」,向受害者借錢幾十至數百新元,承諾 「次日歸還」 卻從未兌現;
心理操控牌 :對一名受害者謊稱需支付 「心理衛生學院醫藥帳單」,又以 「資金凍結需轉帳解凍」 為由,短短几天騙走 2009 新元;
情感威脅牌 :多次以 「輕生」「精神狀況差」 為由迫使受害者轉帳,利用他人善意實施犯罪。
盜竊升級:從日用品到奢侈品,跨島行竊超 8000 元 除詐騙外,被告還涉嫌於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0 月期間,在全島多家零售門店盜竊:
目標物品 :定製電腦、名牌鞋、首飾、皮帶及洗髮用品等,總價值 8362 新元;
作案地點 :涵蓋烏節路高端商場、鄰里超市等,盜竊頻率最高時每周作案 2 次;
銷贓手段 :部分贓物低價轉賣,多數無法追回,導致受害者損失慘重。
慣犯屢教不改,法官痛批 「消費社會善意」 控方指出,被告有多次盜竊、破門行竊及詐騙前科,此次犯罪呈現三大加重因素:
時間跨度長 :犯罪周期達三年,利用公眾對 「街頭求助者」 的同情心長期行騙;
受害者眾多 :16 名受害者中既有 20 歲青年,也有 60 歲長者,最小受騙金額僅 20 新元;
手段升級 :從小額詐騙轉向大額心理操控,並結合盜竊形成 「復合型犯罪」。
儘管被告以 「育有女兒、父母支持」 求情,法官仍強調:「你的每次『求助』都是對社會信任的消耗,必須以嚴厲刑罰遏制此類犯罪。」
最終綜合其認罪態度,判處 14 個月監禁,較最高刑期給予 30% 折扣。
社會警示:街頭善心如何避免被消費? 新加坡警方提醒公眾,遇到街頭求助者時可採取以下措施:
拒絕現金交易 :建議通過官方慈善機構或轉帳至正規帳戶提供幫助;
核實身份信息 :對 「醫療帳單」「帳戶凍結」 等理由,可要求出示相關證明;
警惕情感綁架 :任何以 「輕生」「緊急危機」 施壓的求助,均需提高警惕並優先報警。
「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不會反覆向陌生人伸手。」
反詐騙組織負責人表示,此案暴露 「街頭詐騙」 的隱蔽性,呼籲公眾從 「善意泛濫」 轉向 「理性助人」,共同織密防騙安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