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謊博路人同情 獅城男騙16人逾5000元

3天前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40歲男子上街搭訕路人,謊稱急須用錢應急,用各種藉口博取好心公眾同情,騙了16人超過5000元,認罪後判監14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現年40歲的吳天青,他共面對10項包括詐騙、偷竊的控狀。他承認其中3項,其餘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被指於2021年至2024年期間,先後在新加坡勿洛、淡濱尼、武吉士及多美歌等地,向至少16名公眾借錢。

被告在街頭鎖定目標後,就會上前搭訕,以各種藉口博取同情後借錢,如沒錢看醫生、精神狀況不好、銀行戶頭被凍結、要還帳單等理由。

根據案情,被告首次干案是2021年9月15日,他在勿洛中心第210座組屋一帶,搭訕一名女子,謊稱沒錢看醫生。

女子最初要給被告10元,但被告要求50元,隨後再改口要80元。

被告承諾會還錢,但被告無意看醫生,也從未還錢。

被告有時聲稱患病,或剛從醫院出來,甚至揚言要輕生,受害者不疑有他,轉帳幾十到幾百新元不等給被告。

最誇張的一次,被告甚至向一名受害者謊稱要支付新加坡心理衛生學院的醫藥帳單,再騙說錢「卡」在銀行,須要對方幫忙轉帳「解凍」,短短几天內騙走受害者2009元。

根據案情,被告共騙走超過5160元。

一些受害者事後起疑報警,被告才歸還部分金額,但多數受害者都沒拿回錢。

案情也揭露,被告涉嫌於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在新加坡多個地點的零售門市行竊,偷走包括定製電腦、名牌鞋、首飾、名牌皮帶與洗髮用品等,總值逾8362元。

曾偷竊破門行竊等 控方提到,被告案底累累,之前曾犯下偷竊、破門行竊及欺騙罪,認為法庭有必要採取強硬立場,嚴厲懲處被告。

被告求情時稱已反省,希望能改過自新。

他也指父母一直很支持自己,他還育有1名女兒,懇請法官從輕發落。

不過,法官指出,被告的盜竊行為有升級趨勢,所涉金額越來越高,贓物大多未能追回,受害者人數也有所增加,再加上犯案時間跨度長,構成多項加重因素。

法官強調,刑罰必須具有威懾力,考慮被告及早認罪,將給予30%的量刑折扣,因而判被告坐牢14個月。

吳天青因詐騙、偷竊等罪名,被判坐牢14個月。(新明日報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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