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1名七旬退休老婦多次喂鴿,不僅屢勸不聽,還故意製造聲響,妨礙當局捕鴿,被罰款1200元。
被告是姍姆拉(70歲)星期三(5月28日)承認兩項未經當局許可喂食野生動物的罪狀,另有11項類似罪行,包括妨礙執法人員執行任務等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最終被判罰款1200元。
案情顯示,國家公園局2023年4月接獲公眾投訴,指大巴窯4巷一帶常有人非法喂鳥。
姍姆拉被判罰款1200元。 (海峽時報)
執法人員突擊檢查時,發現被告在住所附近投喂,當場給予警告。然而,被告並未悔改,從2023年4月至2024年11月,多次在相同地點喂鳥。
更嚴重的是,今年2月19日,國家公園局人員展開捕鴿行動時,被告以鐵桿猛敲地面,以驅趕鴿子,無視執法人員勸阻,高聲呼喊、鼓掌,迫使捕鴿行動中止。
根據《聯合早報》報導,來自國家公園局的主控官在庭上指出,被告早在2020年就曾因喂鴿被控8項罪名,當時獲嚴厲警告後承諾不再犯,這次卻屢教不改。
他補充,儘管如此,考慮到被告的年齡與健康狀況,已尋求相對較低的罰款。
另外,案件情況特殊,不應作為未來案件的參考判例。法官下判時說,被告若不繳清罰款,就必須服刑兩天。被告在庭上表示健康欠佳,申請分期付款。(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