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管理局展開執法行動,取締一家零售業者,並充公了五輛不合規格的活躍通勤工具和一輛沒有註冊的交通工具。
陸交局在社交網站Facebook貼文說,當局早前在舊蔡厝港一帶,發現並充公了九輛沒有註冊的交通工具。經後續調查後,當局向有關零售商展開執法行動。
當局也發現了八起違例個案,包括:展示不合規的電動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以及沒有展示警告牌。
當局提醒業者,售賣不合規的活躍通勤工具是違法的。違例者可能面對高達兩萬元罰款或坐牢24個月,或兩者兼施;業者的罰款額則加倍,到最高四萬元。
另外,擁有或使用未註冊的交通工具也屬違法,違例者可能面對高達兩千元罰款或坐牢三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