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產後官司敗訴 須賠醫生23萬3107元訟費

3天前

女子索償不成,案結後還得為醫生埋單部分訟費,連同辯方專家證人及雜項開支,她最終須賠醫生約 23萬3107元。(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女子產後陰道排便,起訴當地婦產科醫生失責但敗訴,雙方開審前多次嘗試和解,臨近庭審時甚至四度「討價還價」,但賠償金額始終談不攏,最終鬧上當地高庭。

《聯合早報》報道,雙方在案件審結後,再為律師費爭執不休,醫生因聘請高級律師出庭,索償35萬元律師費,法官不買帳,依訟費指導原則大幅「砍價」,判女子付16萬1320元。

女子索償不成,案結後還得為醫生埋單部分訟費,連同超過7萬元的辯方專家證人及雜項開支,她最終須賠醫生23萬3107元。

根據新加坡高庭近日發布的判詞,起訴人程詩瑩(32歲)於2020年5月3日產女,5月6日複診時被診斷有直腸陰道瘺(fistula)。

醫生邱忠傑3天後率先「出價」,願意退還部分產費以示誠意,隔年9月再提和解,但女子拒絕。

2021年底,雙方原本同意調解,但2022年2月新加坡醫藥理事會介入調查,調解隨之擱置。

2024年12月,距離開庭僅兩個月,女子提出賠償方案,醫生不接受並提出另一金額;女子1周後調整報價,3天後被醫生回拒。

一星期後,案件正式在新加坡高庭開審,醫生和其所屬診所為答辯人。

專家意見證明醫生分娩步驟有必要 女子最終敗訴

程詩瑩起訴婦產科醫生邱忠傑,指他在2020年5月為她接生時,未獲同意便實施側切及腹部推壓,導致她出現直腸陰道瘺,影響生活和婚姻,應承擔醫療疏忽責任。

醫生否認指控,稱相關操作屬自然分娩常規步驟,通常不需逐項徵求同意,且他事前已向產婦說明分娩流程。

案件今年2月開審,承審法官朱漢德4月3日裁定女子敗訴,他指出,醫生產前已有溝通,並接受專家意見,即側切與推壓為必要操作,無需個別同意。

針對直腸陰道瘺,法官採納專家證詞,指當時裂口極小,數日後才出現糞便排出,縫合併無明顯疏失,醫生過後也提供妥善治療。

程詩瑩要求賠償收入損失,稱因傷辭職,但法官認定她的離職與工作性質和公司重組有關,駁回索賠。

法官指出,醫生雖應維持良好溝通,但醫療程序包含多項常規步驟,若強制逐項徵求同意,將造成不合理負擔,邱忠傑並無過失。(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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