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39歲的被告Kyal Kyal Tun來自緬甸,她承認三項傷害弱者的控狀,四項類似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在內。
案情顯示,被告受僱於受害者的孫子,從2024年9月或10月開始,負責照顧受害者及其91歲丈夫,夫婦倆都患有失智症,行動不便,且須要穿尿布。
今年1月3日,Kyal Kyal Tun跟受害者的一名家屬說,受害者的丈夫在廚房摔倒。孫子調閱閉路電視畫面後,發現受害者當天遭被告虐待。孫子也發現,祖父在臥室里摔了第二次,但Kyal Kyal Tun把他放在那裡不理20分鐘。
隔天,孫子把祖父母帶到醫院檢查並報警。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從當晚10點22分後開始虐待夫婦倆。她在老翁摔倒後斥責夫婦倆。她之後將老婦抱起並摔在沙發上,然後抓起她的雙手來捂她的嘴。
她也將老婦的頭按在沙發上,並輕拍了老婦的臉。
被告繼續對老婦施暴20分鐘,包括打她的臉。受害者苦苦哀求被告停止她的行為,說被告再這麼下去她可能會死,但被告繼續她的行為,一度還將老婦從沙發拖到地上。
被告對老婦的暴力行為還包括咬她的手和掐脖子。
醫藥報告顯示,受害者肋骨骨折,全身多處瘀傷,但醫生不能確定這些傷是女傭造成的。
被告在調查期間說,她在案發期間感覺壓力很大,所以把氣出在受害者身上。
蓄意傷人罪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長三年,或罰款最高5000元,或兩者兼施。對弱勢群體犯罪的刑法可能比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