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發生後,被燒傷的員工等待救援。(新明日報檔案照)
(新加坡訊)導致3死7傷的大士廠房粉塵爆炸案,Stars Engrg公司、公司董事蔡興達和生產經理倫莫敦都不認罪,案件前日開審。案情揭露其中5名傷者,都因被燒傷頭部和臉部而毀容。
《新明日報》報道,轟動一時的大士廠房粉塵爆炸案發生於2021年2月24日11時20分左右,地點是位於大士11道第32E座的Stars Engrg公司廠房。
公司未確保攪拌機可安全使用 新加坡人力部事後在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下,委任調查委員會對該事故進行徹查,調查委員會認為爆炸主因,是公司沒有確保出事的攪拌機可安全使用。
Stars Engrg、Stars Engrg公司董事蔡興達(41歲),以及來自緬甸的生產經理倫莫敦(35歲)於2022年7月21日被控。
Stars Engrg和蔡興達各被控兩項牴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指公司和董事未提供員工適當的培訓,沒確保他們安全使用攪拌機,也沒確保燒熱的攪拌機是在安全的情況下使用。
蔡興達也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指他於2021年2月25日叫倫莫敦刪除本身和管工瑪里穆都(死者之一)的簡訊對話。簡訊內容顯示,他們並未安全地更換壞掉的加熱器。
倫莫敦則被控一項牴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以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狀。
事發時廠房陷入火海。(新明日報檔案照)
三方都不承認罪行,案件昨日開審。 控方在開庭陳詞中表示,Stars和蔡興達沒有正確使用攪拌機。此外,即便攪拌機已經出現不安全的跡象,他們仍繼續使用,危害所有員工的安危。
控方也指他們沒提供使用攪拌機的培訓以及監督,沒針對使用攪拌機的風險評估,沒有緊急情況該如何反應的程序,即便攪拌機頻頻出現問題也沒審查其中風險,同時沒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
針對倫莫敦,控方也指他在監督生產工程時,讓員工自己維修攪拌機,危害員工的安危。(人名譯音)
3死者全身90%燒傷 3名死者全身約90%被燒傷,5名毀容的傷者全身約35%到58%被燒傷。
據早前報道,案發當天共有8名員工在工廠上班,有3人在事故中不幸喪命,其餘5人受傷。
由於爆炸力太強,就連在案發現場對面工廠工作的兩名員工也被殃及,受了輕傷。
根據控辯雙方都接受的案情內容,3名死者分別是瑪里穆都(38歲)、頌赫(23歲)以及阿尼斯扎哈曼(29歲),全身約90%被燒傷,都是因嚴重燒傷致死。
另外也有5名傷者全身約35%到58%被燒傷,5人都因被燒傷頭部和臉部而毀容。
兩名傷勢較輕的,一人全身約8%被燒傷,另一人則是頭部受傷。
當地媒體當年也曾訪問其中一名傷者,來自孟加拉的員工吉托(Hossain Jitu,32歲)當時全身約54%燒傷,事發後他住院超過3個月,並在一年裡經歷20次手術,直到隔年6月才能回國與家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