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別企圖行賄執法人員 這三名外國「勇者」一試就坐牢

1天前

最近幾天,新加坡連續出現三起與賄賂有關的新聞。

三個案件基本都遵循同一種模式開展:

都是外國人,觸犯新加坡法律後,立刻遞錢賄賂新加坡執法人員

下場也是同一種:

被判坐牢

來看看這三起案件中令人哭笑不得的細節。

案件一:擔心被開除學籍,賄賂官員放她一馬賄賂金額:50新元

下場:坐牢四周

在新加坡留學的中國籍女子孫嵩(29歲)2024年11月23日傍晚乘坐私召車從馬來西亞過兀蘭關卡入境新加坡時,被移民局人員瞄到她身旁座位上放著裝有香菸的塑料袋,於是問她是否有什麼物品需申報?

孫嵩卻不予理會一聲不吭。

孫嵩。(聯合早報)就在移民局人員指示私召車司機將車開到路旁時,孫嵩趕緊將塑料袋藏於後車廂。

移民局人員一打開後車廂就搜出10包未申報的香菸。司機否認香菸是他的。移民局人員詢問孫嵩時,她說自己是留學生,並雙手合十不斷對關卡人員說「求求你」、「幫幫我」等,擔心會被開除學籍。看到移民局人員不為所動,她便說「我給你錢」,然後就掏出50新元塞給對方。

整個過程都被移民局人員胸前佩戴的隨身攝像頭拍下來。

移民局人員斷然拒絕受賄並通報組長,交由貪污調查局接手調查並提控孫嵩。

孫嵩5月30日在國家法院承認牴觸防止貪污法令,被判入獄四周。

案件二:在溝渠撒尿被執法人員逮個正著賄賂金額:7新元(遞出三次)

下場:坐牢10天

在新加坡農場打工的泰國籍客工南賈伊(54歲,音譯)2024年12月17日晚上下班後到居住的雙溪登加客工宿舍(Sungei Tengah Lodge)附近的手機店修手機。由於沒帶夠現金,他就騎腳踏車趕回農場取錢,不料半路尿急,就停車在溝渠撒尿。

南賈伊。(海峽時報)好巧不巧,剛好有兩名國家環境局執法人員在巡邏將他逮個正著,準備給他開罰單。

南賈伊一心想趕緊回店取手機,就告訴執法人員,經常有人在那處溝渠撒尿,然後就掏出7新元讓對方收下放他一馬。當第一名執法人員回拒後,他就遞給第二名執法人員,短短30秒內行賄了三次,最後硬將7元塞進其中一人的斜肩包。

執法人員趕緊歸還現金並報警。

南賈伊在6月2日認罪,被判坐牢10天。

案件三:賣春藥遭突擊,趕緊遞出「咖啡錢」賄賂金額:53新元(至少遞出七次)

下場:坐牢14周

中國籍男子陳邵偉(39歲,音譯)在芽籠臨時搭建桌子非法售賣春藥。

陳邵偉。(海峽時報)在2023年5月31日衛生科學局的執法行動中,他被一名衛科局人員和一名輔警突擊逮捕。陳邵偉先是嘗試逃跑還不斷說春藥「不是我的」。當執法人員問他什麼時候抵達新加坡時,他才交出護照和相關文件,然後掏出一疊總計53新元的鈔票給輔警。

輔警當下對他說:「你現在又要賄賂,不是這樣子玩的。」 衛科局人員也推開陳邵偉握著鈔票的手。

但他還是不下七次把錢重複遞給兩人,不斷說「咖啡」(kopi)。兩人於是報警處理。陳邵偉隔天交了保釋金。

保釋期間,他在今年5月24日又因賣春藥再次被捕。這次他沒有遞出「咖啡錢」而是推開執法人員、搶奪春藥、拔腿就跑,最後依然落網。

陳邵偉在庭上承認,他去年向兩名執法人員提供「咖啡錢」,是為了讓他們停止質問有關春藥和他在新加坡的事。

他以為兩人跟中國和馬來西亞的相關人員一樣,一旦交了「咖啡錢」就會放他走。

法官最終判他入獄14周。

行賄1元後果也很嚴重這三起案件都有一個共同點。

三名被告在認知中,都以為他們熟悉的那套「有錢好辦事」潛規則在新加坡依然可以通行無阻,只要乖乖交出「咖啡錢」就可以息事寧人。

(究竟是誰給了他們錯誤信息,讓他們有了「勇氣」和「底氣」?)

賄賂示意圖。(聯合早報)三人當中的陳邵偉在法庭上敢敢說「中國和馬來西亞的相關人員都是收了『咖啡錢』就放他走」,可見他之前並沒少這麼做,而且應該是屢試屢靈,用錢砸開了「綠色通道」,偏偏在新加坡砸到了鐵板。

但陳邵偉也根本沒在怕,依然在保釋期間非法售賣春藥,不把新加坡法律放在眼裡。法官判處他監禁14周,只是針對行賄這項罪名。

在新加坡法律下,任何從事非法保健品的人員,都可能面臨最長三年監禁,或最高1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接下來還有得他受的。

新加坡樟宜監獄的牢房。(每日新聞)在孫嵩和南賈伊的案件中,簡單認錯不好嗎?至少比掏錢行賄明智多了。畢竟在新加坡法律下,即使賄金只是區區1新元,也被視為嚴重罪行。

更何況,在孫嵩的案件中,移民局人員還是有一定的人情味。至少在看到車內未申報的香菸時,先開口問孫嵩「是否有什麼物品需申報」,這就是在給她一個機會。

新加坡海關的資料顯示,若進口100根香菸(每根總量在2克內)到新加坡,每根香菸每克抽稅0.491新元,約等於98元2角新元。孫嵩攜帶10包香菸(200根),漏稅金額約為186元4角。

若孫嵩當下跟移民局人員坦白,遞上香菸而不是50新元,那她最多被叫去補稅,雖然口袋會破個洞,但至少不會罰款或坐牢,也能保住學生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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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賈伊的案件就更直截了當。

若他不是慣犯,而是第一次「忍不住」在溝渠撒尿被逮到,只要認錯態度良好,至多被罰款300新元,也有可能只會收到口頭警告,畢竟那個地點是農場外的郊區(見下圖)。

南賈伊工作的農場外通往宿舍的路。(谷歌地圖截圖)偏偏他選了最糟糕的處理方式,不但遞出7元行賄,還硬塞了三次,直接被判坐牢。

要知道,新加坡貪污調查局(CPIB)有一個威名在外:一旦被控,定罪率高達97%!

所以外國友人來新加坡之前最好做足功課,入境後若不小心或不幸觸法,第一個動作千萬別遞錢行賄執法人員,否則肯定會吃上牢飯。

別把自己國家或其他國家的那一套「鬆散管理」搬來新加坡,真的行不通。已經有那麼多「勇者」試過了,何必再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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