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局受詢時表示,根據該局和衛生部的調查,沒有發現任何證據顯示莆田向位元組跳動新加坡辦公室提供的食物,同食物中毒事件有關。因此,該局不會向莆田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8視界新聞網》已向莆田發出詢問,正在等待答覆。
去年7月30日,位元組跳動位於萊佛士碼頭一號的辦公室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共有130人在吃了莆田和雲海餚供應的餐食後,出現腸胃炎症狀,其中57人入院。
雲海餚被提控兩天前(4日)雲海餚在《環境公共衛生(食物衛生) 條例》(Environmental Public Health (Food Hygiene) Regulations)以及《食品銷售法令》(Sale of Food Act)下被控兩項罪名。這家餐館被指售賣給位元組跳動的爆炒雞丁含有金黃色葡萄球菌,位於納福城(Northpoint City)的店面也被發現有超過十隻活蟑螂。
雲海餚表示將對控狀認罪,案件將於7月2日再度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