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發文告說,這項新規定是為加強我國公共衛生防線,保護高風險群體,尤其是還未接種疫苗的兒童。
根據新規定,僱主在為新聘請或現有外籍女傭申請或更新工作準證時,如家中有未滿七歲的兒童,須申報以下其中一項:包括女傭已接種麻疹疫苗或具有麻疹免疫力、或家中所有未滿七歲的兒童都已完成接種麻疹疫苗、或女傭還未接種疫苗,但已預約接種時間。
如果女傭已具有麻疹免疫力,或家中所有相關兒童已完成疫苗接種,則無須為女傭安排接種。
人力部指出,麻疹是一種通過空氣傳播的高度傳染性病毒疾病。儘管新加坡的疫苗接種率和群體免疫水平普遍較高,但由於麻疹的高傳染性,未具免疫力者仍可能感染。隨著全球及區域麻疹病例激增,新加坡作為國際交通樞紐,面臨更高的輸入性病例風險。
當局鼓勵僱主在為女傭更新准證前,儘早檢視女傭的免疫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