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歲酒店巨頭行賄前高官!王明星將於下月認罪

2天前

新加坡酒店與房地產大亨王明星(79歲)預計於7月3日就涉前交通部長易華仁貪腐案認罪

案件於6月10日進行審前會議後,新加坡法庭網站顯示案件已展期至下月3日進行認罪聆訊。

王明星目前被控兩項罪名:教唆易華仁接受免費多哈行蓄意協助妨礙司法公正

第一項控狀指他在2022年12月邀請易華仁乘坐私人飛機前往多哈,並提供四季酒店住宿及商務艙機票,總價值兩萬多新元,此舉被指控唆使易華仁違反《刑事法典》第165節(向公務員提供不當利益)。

第二項控狀涉及兩人合謀幹擾司法調查,具體細節未公開。

王明星。

案件原定於2025年4月2日認罪,但王明星的律師以需提交醫療報告為由申請延期,控方未反對。此次延期後,王明星的認罪意向明確,但法庭記錄未說明他是否會對兩項指控均認罪。

案件背景與商業影響力

王明星是新加坡上市公司旅店置業的執行董事,長期活躍於高端地產與酒店業,同時是F1新加坡大獎賽的主要推動者,主導創辦全球首個夜間街道賽。

他與易華仁的關聯可追溯至易華仁擔任交通部長期間,兩人因F1賽事、地鐵項目等公務產生交集。

易華仁案是新加坡50年來首起現任部長涉貪案件。2024年9月,易華仁承認5項罪名成立,包括收受王明星提供的F1門票、私人飛機等價值超31萬新元的好處,最終被判入獄一年。

王明星作為關鍵行賄方,其認罪將為這起震動新加坡政壇的案件畫上句號。

易華仁。

法律後果與社會影響

根據新加坡法律,教唆公務員受賄最高可判5年監禁及罰款,妨礙司法公正罪最高可判7年監禁。

王明星若兩項罪名成立,可能面臨數年監禁。儘管涉案金額相對較小(多哈行程約2萬新元),但新加坡對貪腐採取 「零容忍」 態度,即使小額利益輸送也可能觸發刑事追責。

此案凸顯新加坡反腐機制的嚴格性 ——即便涉及政商高層,調查仍公開透明

易華仁案發後,其政治生涯終結,王明星作為商業領袖的聲譽也嚴重受損。此類案件有助於維護新加坡 「廉潔國家」 的國際形象,但也對執政黨人民行動黨的公信力構成考驗。

Jarison丨編輯

Lola丨編審

網絡資料整理丨來源

sps.gov.sg丨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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