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62歲的被告三項罪名成立,包括蓄意傷人、使用武力及侮辱女性。為保護受害者身份,涉案人員的姓名不被公開。
案件發生於2022年9月,女傭當時受僱於男子的妻子,並和他們同住。男子曾對女傭表達帶有性暗示的言語,並要求她保密。女傭隨後將此事告知女僱主,引發男子不滿。
在一次發生爭執後,男子闖入女傭房間,掌摑並拖拽她至主臥室,用皮帶多次抽打女傭的頭部和背部。妻子試圖阻止他施暴卻不果。女傭頭部受傷流血,臉部瘀傷,身體多處疼痛。
檢方強調男子曾有前科,2013年因刑事恐嚇被判入獄,因此要求法官判處三至四個月監禁。最終,法院採納檢方建議,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