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新加坡一起家庭虐待案件引發關註:一名62歲本地男子因對家中女傭進行性暗示並實施暴力毆打,被法院判處3個月零10天監禁,並需向受害者賠償1000新元。此案再次引發社會對僱主與女傭權益關係的討論。
事件起因:不當言行被揭穿
2022年9月1日,當時受僱僅兩個月的女傭在家中照顧孩子時,遭男主人用印尼語混合馬來語發表露骨言論,對方稱「我很久沒這麼做了」,並要求握手保密。
受害者以「穆斯林教義不允許」為由拒絕後,當晚就向僱主(被告妻子)透露了此事。妻子作證時表示,女傭當時因恐懼而渾身發抖,明確拒絕了丈夫的示好。
新加坡國家法院 圖源:新加坡眼
暴打女傭,妻子勸架也被抽
9月4日凌晨2點,男子和妻子發生爭吵,隨後闖入女傭臥室,猛砸房門後掌摑對方,並將其拖至主臥室。檢方指控,他從門上扯下皮帶,對女傭頭部、背部抽打至少5次,導致其頭頂擦傷、面部淤青、全身疼痛。
妻子為保護女傭上前阻擋,也被皮帶擊中數次,直到她喊出「頭上流血了」,男子才停止施暴。
法庭駁斥狡辯:傷勢與暴力行為吻合
男子在法庭上狡辯,說自己和女傭語言不通,是對方誤解了他的話,受傷也是扭打時不小心碰的。但法院根本不買帳:
受害者本身精通印尼語和馬來語,涉案言辭在兩種語言中均帶有明確性暗示,不存在所謂 「語言誤解」 的可能。
而兩名出庭醫生的證詞則形成關鍵證據 —— 受害者頭頂擦傷、面部淤青及軀幹挫傷,均符合 「外力多次抽打所致」 的醫學特徵,與被告所述 「意外」 完全矛盾。
此外,被告早在2013年就曾因刑事恐嚇罪被判處入獄,此次對處於弱勢地位的家政勞工實施暴力報復,屬於典型的濫用僱主權力行為。
法官還特別指出,僱主對女傭有照顧責任,結果他反倒濫用權力施暴,必須嚴懲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僱主必須保障女傭安全。圖源:新加坡人力部
判決意義:彰顯外籍勞工保護決心
根據新加坡法律,虐待傭工最高可判5年監禁+1萬新元罰款。目前受害者已通過中介脫離受虐環境,相關部門正協助其心理疏導及後續安置。
此案引發社會對家政工權益的關注,人力部提醒僱主:任何形式的暴力或騷擾均屬違法,女傭可通過24小時熱線(64385522)或外籍勞工中心尋求幫助,舉報無需擔心報復。
此案再次警示社會,家政工人的權益不容侵犯,任何濫用權力的行為都將付出沉重代價。
Jarison丨編輯
Lola丨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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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人力部丨圖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