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稱不夠錢需要提款,隨後就帶7000元的兩條金鍊離開。(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假購物,真偷竊!新加坡一名阿叔到當地金店看金鍊,趁店員取貨時,把兩條價值逾7000元的金鍊放入褲袋,再稱要提錢付款,伺機離開。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56歲的無業漢拉赫馬特,他面對5項控狀,前日承認其中兩項偷竊罪,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11個月。
根據案情,2022年10月25日,被告到新加坡一座商場的一家商店,自稱來自吉隆坡,想給母親和妹妹買包,以及給員工買腰帶。
當時,女老闆(75歲)的手提包放在櫃檯後方的地上,沒拉上拉鏈。
被告讓女老闆幫他打包腰帶,並乘機偷走她包里價值500元的鱷魚皮錢包。
不久後,被告稱身上現金不足要去提款,女老闆把他送到電梯後,感覺被告舉止可疑,結果在檢查個人物品時,發現錢包已不翼而飛。
錢包除了信用卡、身份證、會員卡等,還有1700元的現金。
被告於2024年8月19日被傳召到新加坡東陵警署問話,卻在保釋期間再犯。
調查揭露,今年4月11日下午2時29分,被告故技重施,到當地烏節路一座商場的一家珠寶店,假裝看金制擺設品和金鍊,然後詢問某種款式的金鍊。
珠寶店經理隨後到店裡的小房間找被告想看的金鍊,被告便伺機從沒有上鎖的展示櫃里拿走兩條金鍊,放入褲袋。
接著,被告稱不夠錢需要提款,隨後就帶著總價值7103元的兩條金鍊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