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黃彥發(59歲)被控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指他未謹慎駕駛造成他人死亡。(取自早報網)
一名德士司機右轉時沒有查看路況,撞倒正在過馬路的76歲婦女,導致婦女過後傷重不治,被判坐牢5個月又兩周,以及吊銷各級駕照8年。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是59歲的黃彥發,事發時是新加坡康福德高的德士司機。
他在事後被控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前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後被判刑。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於2023年12月10日傍晚,地點在新加坡巴西立坡與巴西立第3通道的交界處。不幸喪命的是76歲的洪梅珍。
案情顯示,被告在事發交界處的交通燈亮著綠燈時,開始右轉進入巴西立第3通道。
死者在行人過路交通燈亮起綠燈時過馬路,被告沒有注意路況,未讓路給正在過馬路的死者而撞倒她。(早報網檔案照)
然而,死者也在行人過路交通燈亮起綠燈時過馬路,被告沒有注意路況,未讓路給正在過馬路的死者而撞倒她。
根據庭上播放的行車記錄器畫面,死者從被告的左邊越過馬路,被撞時已走到第3條車道。
庭上透露,被告事發後下車為死者提供協助,在場公眾也電召救護車。
死者過後送院急救,沿途一度心臟驟停,送院後逝世。
根據驗屍報告,死者的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的德士沒有任何機械故障。被告事發當天被捕,後來獲准保釋。
控方指出,被告事發時沒注意路況,也沒讓路給有先行權的死者;被告也曾因超速而被罰款,對此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5個月半,及吊銷各級駕照8年。
被告的律師則指出,被告感到後悔,也儘早認罪,懇求法官判他坐牢不超過5個月,及吊銷各級駕照8年。
根據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沒有謹慎駕駛造成他人死亡若罪成,被告可面對最長3年監禁,最高1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及吊銷駕照8年。(人名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