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月12日),現年40歲新加坡男子因在新山怒踹寶馬車,被當地法院判處罰款9100令吉(約2753新幣)。
據馬來西亞媒體《星報》報道,當事人鄭某承認了兩項罪名,分別是他損壞了汽車,以及在發生口角時沖對方吐口水侮辱了對方尊嚴。
報道稱,第一項指控罰款4300令吉(約1300新元),如無法繳納罰款將被判入獄6個月,第二項指控罰款4800令吉(約1452新元),如無力支付,將監禁6個月。
報道還提到,被告鄭某的律師請求法庭降低當事人的罰款,理由是他必須照顧生病臥床的父母。律師說:「作為一名人力資源經理,他的工資是是2000新元,這是他第一次犯罪」。
此前,事件在網上曝光後,有網友挖出臉書帳號SG Road Vigilante的爆料,該牌照車輛於2023年被人拍到在兀蘭關卡插隊。除此之外,有其他社媒帳號在2023年也發布過該男子在馬來西亞對其他車輛做出類似事件。
Alex丨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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