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7萬律師費打贏誹謗官司獲賠三萬 藝術劇場總裁:心甘情願

1天前

71歲藝術劇場總裁許崇正三年內耗掉17萬元律師費,起訴商業大樓管委會誹謗,法官日前裁定他勝訴,裁定管委會需賠償他3萬元。獲賠金額遠低於他所花掉的律師費,但他受訪時帶著勝訴的喜悅對記者說:「我心甘情願花這筆錢,值得!」

烏美路商業大樓Oxley Bizhub屢傳糾紛,業主之一許崇正指一封發給所有業主帶有管委會信頭的信函,帶有誹謗他的意思,而起訴管委會誹謗,索賠大約25萬元。

訴訟案經審訊後,法官日前發出裁決,裁定許崇正勝訴,但他可獲得的賠償是3萬元,低於他索賠的金額。

許崇正今天(13日)接受《8視界新聞網》的訪問時說:「官司前後耗時三年多,花掉的律師費也高達約17萬元,但我認為這是值得的。」

法官:許崇正和Oxley Bizhub管委會不和多年審理誹謗案的法官發表裁決書指出,許崇正和Oxley Bizhub管委會不和多年,許崇正和幾個業主多次批評管委會在一些事件上處理方式,也試圖更換管委會成員。

許崇正受訪談及為何和管委會鬧得不愉快時表示,或許是因為自己曾對管委會一些做事方法作出批評。

根據許崇正,他是在2014年成為Oxley Bizhub商業大樓的業主之一,起初也沒太在意大廈的事宜,但他指自己2018年和一些業主對管委會的一些做法表達意見。

據他說,其中包括有業者曾提出大廈食閣疑違建閣樓咖啡座,後來當局介入調查,建設局也向肇事業主發出關閉和拆除令。

 

藝術劇場總裁許崇正。(圖:受訪者提供)

管委會發信給所有業主 許崇正:信件對他構成誹謗裁決書指出,2021年6月份,一封印有管委會信頭的信件塞進各大業主的信箱。有關信件是寫給各大政府機構包括總理公署、人協和建設局等,內容帶有誹謗性言論。內容大意指名道姓指許崇正欺凌和威脅商業大樓的業主,也指他向各大政府機構投訴「騷擾」管委會,最後還說他利用公共服務獎章(PBM)的頭銜,向那些政府機構施壓。

信件的其他內容還包括指許崇正破壞商業大樓的設施,損壞商業大樓的形象。

同一個月份里,管委會的電子郵箱也將此信件以發電子郵件的形式,發給所有的業主,籲請業主簽署同意讓管委會把有關信件發給各大政府機構。

許崇正認為信件對他構成誹謗,於是入稟法院起訴管委會誹謗,雙方因此對簿公堂,許崇正最終勝訴。

現年71歲的許崇正於1971年加入新加坡藝術劇場, 自 1986年擔任藝術劇場主席至2017年,目前是藝術劇場的總裁。他曾在2000年榮獲公共服務獎章(PBM)。他在2010年退休後,  全力投入藝術劇場的業務,退休前任職花旗銀行區域電腦中中心 (Citibank Regional Data Centre) 的高級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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