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食品公司因為在未獲許可的場所加工和供應肉類、魚類和蔬菜產品,被法庭罰款2000元。
新加坡食品局發文告說,執法人員去年8月21日檢查了786 Spices位於尼德路(Neythal Road)的設施,發現公司在設施內進行肉類、魚類和蔬菜加工,並把食品供應給一個食品攤位。不過,公司並沒有進行食品加工或供應食品的牌照。執法人員繳獲了超過800公斤的食品,包括加工蔬菜和冷凍海鮮。
根據我國法律,非法加工和供應食品產品的違例者將被處以不超過5000元的罰款。重犯者將面對不超過1萬元的罰款,或不超過三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