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州網引述mStar報道,這名女子在網上貼文表示,她與丈夫到當地一家熱門餐廳用餐,收據顯示他們的用餐總額是48.25令吉(約14.56新元)。
他們付了現金50令吉(約15新元),應該找回1.75令吉(約0.53新元),但收銀員卻給了他們0.70令吉(約0.21新元)的硬幣和兩顆巧克力糖果。
女子透露,當時丈夫有嘗試詢問收銀員為什麼不是找回1.75令吉,員工說一顆糖果價值0.50令吉(約0.15新元),兩顆就等於1令吉(約0.30新元)。她說:「如果店家要這樣算的話,那剩下的5分令吉為什麼沒有找給我們呢?」
兩人原本想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再點一杯飲料,然後以兩顆糖果支付,但員工表示第三杯飲料免單,因此無需支付。
女子在帖文中寫道:「(我們)不是愛計較,但大家真的同意這種做法嗎?」
網民紛紛留言表示無法接受:「交易不能這樣做」「如果我遇到這樣的事,下一回光顧就會帶著同樣兩顆糖,用來支付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