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家法院近日宣判一起令人髮指的長期性侵案:65 歲男子利用兩家親密關係,在 2011 年至 2018 年間多次非禮侄孫女,從受害者 9 歲起直至 17 歲,最終被判入獄四年三個月又 12 周。法官強調,被告利用親屬信任實施犯罪,必須以重刑震懾。
案件曝光:長達八年的隱秘侵害 被告於 2024 年 1 月因涉嫌性侵繼孫女被捕,調查揭露其在 2011 年至 2018 年間,對當時年僅 9 歲的侄孫女實施多次非禮。受害人為被告妻子侄女的女兒,案發時兩家人關係密切,常共同出遊或留宿。法官為保護受害人,禁止媒體披露任何可能泄露其身份的信息。
犯罪細節:借 「幫忙」 之名行齷齪之事
露營沖涼房性侵 :2011-2012 年,受害人 9-11 歲時,被告在大士露營後帶眾人到辦公大樓沖涼,趁受害人在無門隔間淋浴時,以 「洗乾淨沙粒」 為由觸摸其私處,更用身體緊貼受害人;
深夜臥室猥褻 :2012-2013 年,受害人留宿被告家時,被告三次進入睡房,趁其睡覺時觸摸胸部並命令 「繼續睡覺」;
鎖門性侵電腦房 :同年,被告在受害人祖父母到訪時,進入睡房鎖門,以詢問遊戲為由非禮其胸部,直至有人敲門才離開;
17 歲時的驚醒之吻 :2018 年,受害人 17 歲留宿時,在睡夢中被被告親吻嘴唇,睜眼後被告迅速離開。
受害人隱忍:性教育課才知遭遇侵害 受害人在學校接觸性教育課程後,才意識到被告行為不當。因擔心 「沒人相信」 和 「被責罵」,多年來未向母親透露。直到 2024 年被告因其他案件被捕,這起持續八年的侵害才被揭發。
法庭量刑:利用親屬關係加重刑罰 被告面對九項非禮控狀,承認其中四項,其餘控狀被法官納入考量。辯方求情時稱被告 「深感歉意」,但法官指出:
犯罪持續性 :侵害從受害人童年持續至青春期,對其心理造成長期傷害;
信任背叛 :被告利用 「兩家交好」 的密切關係和頻繁見面機會犯案,加重罪責;
社會警示 :需通過重刑震懾利用親屬關係的性犯罪,維護家庭安全環境。
最終,被告被判入獄四年三個月又 12 周,法官強調 「年齡不是從輕處罰的理由,對未成年人的侵害必須零容忍」。
社會反思:親屬性侵需警惕 「熟人陷阱」 新加坡反性侵組織 「保護之家」 指出,約 38% 的未成年性侵案由親屬或熟人實施,「家庭聚會、留宿等場景常被忽視,但卻是高風險時段」。該組織建議:
家長需對孩子進行早期性教育,明確身體邊界;
警惕親屬以 「幫忙」「親近」 為名的異常接觸;
鼓勵孩子遇侵害及時告知,建立 「零指責」 溝通環境。
這起案件再次敲響警鐘:當侵害來自最信任的親屬,社會更需通過法律嚴懲與教育普及,為未成年人築起安全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