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前藝人方威捷因性侵15歲少女被判40個月監禁,於6月16日抵達新加坡國家法院報到服刑。
方威捷原籍中國,現為新加坡永久居民。若在獄中表現良好,他可能獲減刑,最早於2027年8月出獄。
圖源:方威捷Facebook
服刑當日,西裝革履現身,哽咽向受害者道歉
當天上午11點40分,方威捷身著黑色西裝出現在法院。面對媒體,他主動鞠躬。被問及想對受害少女說什麼時,他沉默良久後哽咽用英語道歉:「sorry」。
他表示「大家都受了傷害,做錯事就該承擔」,並稱希望出獄後能做個孝順兒子,彌補母親這段時間承受的壓力。中午12點左右,他被庭警帶走,送往樟宜監獄。
趁少女隔離期奪初夜,多次無套性行為致染病
根據案情,2024年6至7月間,方威捷多次與時年15歲的少女發生無保護性行為。甚至在少女因感染新冠被母親安排至酒店隔離期間,他趁夜進入房間,與其發生首次性行為,並要求少女「保密關係」。
此外,在少女因感冒住院時,方威捷以探病為由,在病房內再次與其發生關係,無視其健康狀況。短短50天內,兩人發生9次性行為,方威捷多次未使用安全套,導致少女感染人類乳頭瘤病毒(HPV)。
事後,方威捷曾指示少女在其母親面前哭求「不要指控」,甚至以自殺相威脅。最終,少女因下體疼痛就醫,這段不當關係才被揭露。
少女在心理評估中被診斷出「適應障礙症並發憂鬱情緒」,一度產生自殺念頭,需入住心理衛生學院接受治療。
樟宜監獄。圖源:維基百科
為何未判鞭刑?法律有明確規定
新加坡法律規定:
與14歲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為屬強姦罪,最高可判20年監禁並加鞭刑。
與14至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無論對方是否自願,均定性為性侵,最高可判10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但不包含鞭刑。
本案中,受害少女案發時為15歲,且控方未指控方威捷使用暴力脅迫。因此,未涉及鞭刑。這一結果引發部分公眾關於「刑罰是否足夠嚴厲」的討論。
法律界人士指出,鞭刑通常適用於情節惡劣、涉及暴力的犯罪。若案件中無明顯脅迫行為,法官會根據相關法定強姦罪的量刑標準判決。
永久居民(PR)身份或面臨取消
方威捷出生於上海,在新加坡接受教育,目前是新加坡永久居民。根據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規定,永久居民若因犯罪被判刑,當局將重新評估其身份資格。
新加坡內政部曾明確表示:「剝奪PR身份是嚴肅決定,需考量犯罪性質、對公共秩序的危害程度及個人在本地的家庭聯繫。」方威捷所犯罪行涉及性侵未成年人,觸犯了新加坡社會的核心價值底線,其PR身份極有可能被撤銷,後續或面臨遣返。
此案在新加坡社會引發對未成年人保護、藝人社會責任,以及「永久居民犯罪後身份處理」等問題的廣泛討論,也再次凸顯了對青少年進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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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丨編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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