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女食客申訴,半年內兩次光顧食閣,打包鴨腿飯時都被拒絕了,攤販稱要先賣完已切鴨子的其他部位,才能切新的一隻。
讀者王女士(46歲,補習老師)向新加坡《新明日報》申訴,她本月14日早上10時半到淡濱尼中心的口福打包鴨腿飯時,攤販竟拒賣。
「我說要打包鴨腿飯,攤販女員工只是搖頭,也沒說話,我追問她,她才回說『沒有』。不過,攤位還掛著兩隻完整的鴨,以及半隻切過的鴨,但就是不賣鴨腿給我。」
王女士說,當時攤位還有兩隻半的燒鴨,員工卻不賣她鴨腿。(受訪者提供)
事後,另一名男員工出來,王女士就再詢問多一次,對方卻一口答應。豈料,女員工阻止,強調要賣掉其他部位後,才能賣鴨腿。
無奈下,王女士只能光顧其他攤位。她透露,半年前也到同一個攤位買鴨腿飯,對方當時拒賣。
「當時已經是晚上,我也不知道對方是賣完了,還是不肯賣。不過,這次還有兩隻鴨,員工卻不賣,讓我無法接受,所以找口福經理投訴。」
記者走訪時,攤位的男女員工都在。男員工說,當天他才工作兩天,並不清楚規定,才說可以賣鴨腿。女員工則解釋,攤位一向來規定,要先把切下來的鴨肉賣完後,才會再切下一隻完整的鴨。
「我們也賣一整隻鴨或半隻鴨,若每個顧客來都要求鴨腿,切了鴨腿賣給顧客,其他顧客想要買一整隻鴨,也就買不到了。」
攤位將調整規定 滿足顧客要求
攤位接下來調整規定,儘可能滿足顧客要求。
女員工說,鴨腿比其他部位軟嫩,很多顧客都比較偏好。「賣掉鴨腿後,還有很多鴨肉可以賣,所以不能再重新切一隻。有時,我們向顧客解釋後,有些人也能理解。」
女員工說,女食客投訴後,他們就接到攤位經理的通知。「經理交代我們,以後都儘量滿足顧客的要求,不過至少要保留一隻完整的鴨,以免別人買不到全只或半隻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