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國慶被控5項包括酒駕、疏忽駕駛、車禍後沒有停下等罪名後,沒有表明是否有意認罪。(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律師藍國慶涉嫌酒駕、撞到路堤和護欄後沒有停下,還向公務員提供假信息,被控上當地法庭。
《聯合早報》報道,藍國慶(55歲)昨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控5項包括酒駕、疏忽駕駛、車禍後沒有停下等罪名後,沒有表明是否有意認罪。
承審法官將案件展期至7月15日過堂。
藍國慶在新加坡多個法律領域擁有豐富經驗,包括刑事案件、公司與商業、銀行與金融、破產、以及民事與商業訴訟事宜。
控狀顯示,2024年4月7日凌晨12時25分左右,被告涉嫌在新加皮武吉班讓路朝蔡厝港路方向行駛,在靠近第30號燈柱處時,未謹慎駕駛和沒有妥善控制車輛,導致車輛向右偏離、駛上右側路堤,再撞上中間的隔離護欄。
被告涉嫌在事發後沒停下來採取合理措施,而是直接離開。
凌晨12時49分左右,被告涉嫌在武吉班讓路一帶,向一名警員提供假信息,說自己並非涉事汽車的駕駛員,而是一名不明人士在開車。
酒精檢測顯示,他每100毫升呼吸有不少於61毫克酒精,超過法定的35毫克。
到了凌晨4時57分左右,被告涉嫌在烏美的交警總部內,向一名調查官提供虛假信息,同樣稱是一名不明人士在開車。
根據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酒駕若罪成,可被判罰款2000元至1萬元,或坐牢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罰款5000元至2萬元,監禁長達兩年,或被吊銷執照。
第84節條文顯示,車禍後沒有停下若罪成,可面對最高1000元罰款,或坐牢最長3個月,或兩者兼施。未謹慎駕駛若罪成,可面對最高1500元罰款,或坐牢最長6個月,或兩者兼施。
根據刑事法典第182節條文,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若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