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從2023年4月起,開始私吞一些貨到付款包裹的收款,用於還債和賭博。(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送貨司機趁職務之便,從倉庫取走價位較高的「貨到付款」包裹,送貨上門時讓顧客掃描他的個人「PayNow」二維碼收款,前後私吞近4萬元,不過最終東窗事發,被判坐牢1年兩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李榮傑(音譯,57歲)前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對一項失信控狀認罪後,被處以上述刑罰;他也因把錢花光無法賠償。
案情顯示,被告自2022年7月起,在新加坡一家送貨公司擔任送貨司機。這家公司是一家物流公司的分包商,負責配送包裹。
被告除了是送貨司機,還是司機小組長,負責協調並傳達指令。若有司機請假,他會安排其他人替補,還負責監控所有包裹的運送狀態。
按工作程序,每位司機每天開始配送前,會前往物流公司的倉庫領取當日負責配送的包裹,並須先掃描每個包裹,以便記錄每個包裹送交的程序,接著將包裹裝車開始派送。
包裹分為「貨到付款」與「非貨到付款」兩類。
貨到付款包裹要求顧客在收貨時付款,用現金或用銀行應用程式,掃描司機提供的物流公司二維碼。若是現金,司機須將收款存入個人戶頭,再於當天轉帳給物流公司。
私自送達包裹收款
未轉入公司帳戶
從2023年4月起,被告開始私吞一些貨到付款包裹的收款,用於還債和賭博。
他從倉庫取走包裹卻不掃描,以逃避記錄系統的追蹤,而這些包裹在系統中就會列為「未送達」,意即仍在倉庫。
他將這些包裹送給顧客,並通過自己的「PayNow」戶頭收款,而不是提供物流公司的戶頭二維碼給客戶掃描。
後來,物流公司發現一些包裹實際已送達並收款,但這些款項並未轉入公司帳戶,而系統也顯示有關包裹仍在「未送達」狀態,因此追查才揭發了被告所為。
物流公司於是向被告所屬的公司討回這筆錢。
隨後,被告和上司達成協議,約定將之前侵吞的款項視作「預支薪資」,從他的月薪中扣除抵還。按約定,公司會每月從他的薪資中扣除3000元。
被揭發後仍不禁誘惑續犯罪
儘管如此,被告還是沒有停止私吞包裹收款,須償還的金額不斷增加。
被告的上司從物流公司得知,他於2024年12月和今年1月,又以同樣手法侵吞了兩件包裹的貨款,即1萬9600元和2萬元。
這兩個包裹原本不是由被告派送,但他得知包裹的價值很高,便濫用職權轉給自己派送。
今年1月15日下午,被告所屬公司報警,當天也解僱了被告。
被告承認犯罪,但無法做出任何賠償。
他求情時說,雖然他之前有類似的案底,但2018年出獄後已改過自新,並申購新組屋,要與家人安頓下來。
他還說,這次犯案非單純為了賭博,而是岳父母住院,他需承擔醫藥費,因急於用錢才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