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阮蘭蓉於2024年4月30日被捕,並在同年5月被控。(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犯罪團伙偽造不雅照片勒索錢財,連新加坡的部長和議員也被盯上,當地警方介入調查後逮捕12名男女嫌犯。
其中一名越南籍女子因協助不法之徒取得銀行戶頭用來接收贓款,被判入獄罰款。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阮蘭蓉(24歲)面對13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和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的控狀。
她前日在庭上承認其中4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她入獄10個月和罰款1700元。
據早前報道,去年3月至4月,新加坡警方接獲超過170起報案,指有犯罪團伙以移花接木的手法,把受害人在網上公開的臉部圖像疊加在不雅的男女歡愛照上,然後把照片電郵給受害人。
受害人按指示通過電郵聯繫騙子後,就會被威脅匯款,否則照片或視頻就會在社媒曝光。根據初步調查,騙子是從公開網絡來源獲取受害人的照片、工作地址等信息。
警方接到報案後展開行動,發現年齡介於18歲至46歲的7名男子和5名女子,疑協助海外犯罪團伙取得銀行戶頭、未經授權登錄他人的Singpass戶頭,或非法購買當地電話卡。
本案被告是5名女嫌犯的其中一人,為不法之徒取得銀行戶頭用來接收贓款。
每獲一個銀行戶頭 可賺700元酬勞 調查顯示,被告的姐妹阮香江,要求被告協助為不明買家提供銀行戶頭和銀行卡,並答應會支付一筆佣金。
被告明知戶頭可能被用來從事非法活動,但她還是同意幫忙。
庭上揭露,被告當時在提供貨幣兌換服務,她得知一名顧客有意出售銀行戶頭後,把這名顧客的戶頭資料轉交阮香江和男友,然後按指示將銀行卡放在指定地點。
她事後獲得700元酬勞。
被告也和其他同鄉聯繫,獲取他們的銀行戶頭資料、一次性密碼(OTP)、銀行卡、SIM卡等,然後交給阮香江和男友,再由後者轉交給不明人士。
每獲取一個銀行戶頭,被告可收取1800元至2000元,扣除給戶頭提供人的1300元後,她可賺取500元至700元的酬勞。
被告也按指示收取11張銀行卡和SIM卡,轉交給不明人士,並將收到的1000元交給阮香江。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在2024年4月30日被捕,涉案的阮香江則已離開新加坡。(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