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陪伴他走過創業初期的低谷,卻在他賺到250萬新幣佣金後被一句「感情破裂」踢出家門。
沒有工作和孩子,她擔心自己什麼都拿不到。
但最終,法院卻這樣說:
「就算是女方沒有工作,雙方沒有孩子,彼此的付出也該被看見。」
這是新加坡一對DINK夫妻的真實離婚案例。
雙薪無孩家庭,離婚如何分250萬新幣?
Linda(化名)今年44歲,是一名新加坡女性。8年前,她辭掉了當時穩定的公職工作,決定全職支持丈夫Ken(化名)創業。
他們沒有孩子,屬於典型的「DINK」(雙薪無孩)家庭,但不同的是,從Linda辭職那天起,家庭就只剩下丈夫一個經濟來源。
Ken做生意很成功,尤其是在2019年靠一筆大型併購項目拿到高達250萬新元的佣金,事業騰飛,生活也從組屋升級到市中心投資公寓。
但好景不長,2021年,Ken提出離婚。Linda不同意,於是兩人訴訟離婚。
Ken的理由:我們已經「沒有感情了」
Ken在法庭上說,兩人這些年感情淡了,生活各過各的。還強調,Linda沒有工作,也沒有為他事業「帶來直接幫助」,所以財產不該分她太多。聽起來有點渣。
更重要的是,他聲稱那250萬佣金並不是他一個人掙的,是公司幾個合伙人共同賺的,「我只是代收」。
Linda的立場:我沒收入,但我付出了一切
Linda反駁道,她辭去了放棄了穩定高薪的公務員工作,全力的照顧家庭。家裡的大小事務都是由她打理。
「我陪伴他走過了創業最艱難的時刻,而且在他事業剛起步的那幾年,基本都是我的工資來支撐家裡的開支,他的公司一直入不敷出。」
她的律師強調:Linda對婚姻和Ken的成功,有「間接但實質」的貢獻。
最後法院怎麼判?
高等法院的法官並不採信Ken「佣金不屬於自己」的說法。理由是:
佣金是以他個人名義申報的收入,並已繳納完整稅款;
他提供的「合夥分傭證明」漏洞百出,甚至是一份沒有落款的Word文檔;
他並未提供任何轉帳憑據來證明那250萬分給了別人。
因此,法院認定這250萬屬於婚內共同財產。
財產總額怎麼分?
Ken名下:投資公寓1套,市值130萬;佣金收入250萬(扣稅後);其他儲蓄與股票約50萬;總值約 430萬新元
Linda名下資產僅約20萬(主要為婚前存款和公積金餘額)
初步評估:
法院認定Ken為主要直接貢獻者,但Linda在婚姻中承擔大量間接貢獻。
法官參考了多個先例:
如一個10年婚姻、女方全職家庭主婦,法院給予她40%資產分配。
最終判決: Ken 得到 68% 財產(約292萬) Linda 得到 32% 財產(約138萬)
此外,Ken每月需支付 $2,000 撫養費,持續兩年,作為過渡安排,直到Linda找到工作。
法官點評亮了:
「不能因為女方沒有賺錢,就否定她的犧牲。放棄事業去支持家庭,是一種看不見的投資。法律必須尊重這樣的付出。」
「新加坡高薪妻子離婚,分走780萬新幣財產!」 去年,發生在新加坡的一則離婚案也引起了本地網友的熱烈討論!
不同於以往的男主外女主內,妻子高薪而丈夫多年來在家庭的財務貢獻上碌碌無為。
在2024年6月的首次判決中,法官判決男方獲得40%的婚姻財產,而女方獲得60%的婚姻財產。
但經過女方上訴後,2025年2月5日的最新判決中,法官認為雖然男方收入遠遠低於女方,但不能認定這段婚姻是「單收入」婚姻,因此重新利用「雙收入」婚姻的方式對財產進行分配。
最終:女方獲得了67%的婚姻財產,高於此前初判的60%;一共分得780萬新幣,比此前的判決多分配了80多萬新幣!
圖源:網絡
這對對簿公堂的夫妻,女方62歲,男方64歲。他們在1988年1月結婚,婚姻存續了34年8個月。
兩人育有三個孩子,分別為33歲、30歲和25歲。 女方在婚姻期間一直從事全職工作,身為公司董事的她,每個月的收入為3.25萬新幣左右。
而男方只在自己婚姻的前九年從事銀行全職工作,之後他一直在打工,比如賣炒麵、洗衣服務,月薪在2200新幣。
最終女方勝訴並多獲得了80多萬新幣的賠償。對於這樣的判決,網友直接炸開了鍋!
家庭主婦 vs 家庭主夫,既然賦閒在家就都別閒著了!
圖源:reddit
「根據最小的孩子表述,母親是維繫家庭的紐帶。由此可以看出,丈夫雖然不是一個糟糕的父親,但考慮到他大部分時間都呆在家裡,他其實並沒有為家庭投入應該有的時間。」
另一位網友也表達了「父愛缺失」這件事情上的普遍性: 「那些只在身體上陪伴你,但卻對你毫不關心的父親,他們只是在表面上問了一些問題,做一些小事,然後表現出一副你到了18歲就可以出去靠自己了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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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他是一位全職主夫,但其實忽視了孩子,幾乎沒有陪伴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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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如果你是個男人卻不能養家餬口,那你比殘疾人或者罪犯還糟糕!」
質疑新加坡是不是對女性權益太保護了?
在這篇報道之下,也有不少人發出靈魂疑問:到底新加坡是「男女平等」,還是「女性地位更高」。
圖源:reddit
「這個案件很有趣,假設一個女人不怎麼工作,花了20年時間做了家庭主婦,且嫁給了一個收入差異很大的老公,那麼財產如何分配?
反過來,一個不怎麼工作的男人,也做了20多年的家庭主夫,同樣嫁給了收入差異很大的老婆,財產分配應該如何?」
圖源:reddit
「那些在家多年卻不做任何事的婦女,能帶走丈夫的一半資產:我說的是那些沒有孩子、沒有工作、且事業不受丈夫阻礙的婦女。」
新加坡離婚?不是想離就能離 在新加坡,要合法離婚,必須滿足兩個基本條件:
1. 結婚至少滿3年。除非能證明極端情況(比如家暴、精神虐待),否則婚齡不足3年,法院一般不受理。
2. 提供「婚姻破裂」的法律理由。
新加坡只有一個離婚理由:婚姻不可挽回地破裂。
證明破裂的方式有五種:
1)對方通姦
2)對方不合理行為(如暴力、冷暴力等)
3)對方遺棄你至少兩年
4)雙方分居兩年(對方同意離)
5)分居四年(對方不同意也能離)
不是簽個字就能離,必須有法律上的理由和證據。
財產分配:不是誰賺錢多,誰就拿得多。核心原則是公平,不等於平均新加坡離婚時的財產分配,會看兩個方面: 直接貢獻:誰出的錢多、誰名下資產多
間接貢獻:誰承擔了照顧家庭、照顧孩子、支持配偶的成長
即便女方沒賺錢,只要她全職帶娃、照顧家庭或配偶,她的間接貢獻也會被法院認可,有機會分到相當可觀的財產比例(40%~60%都有可能)。
舉個例子:
一位全職主婦,在丈夫創業時負責家庭,婚後十多年,雖然收入為0,但法院判她獲得約一半的財產。
孩子撫養權 & 撫養費:女方優先受保護 法院通常優先考慮孩子的最佳利益。
如果孩子還小,女方獲得撫養權的幾率較高,除非男方能證明女方不適合撫養。男方必須支付:
給孩子的生活費(直到成年或完成大學)
如果女方沒有收入或為照顧孩子放棄事業,法院也會判男方支付配偶撫養費(spousal maintenance)
而且,法院允許女方以後再次申請增加撫養費金額,比如生活成本提高、孩子有特殊需求等。
對女性的特別保護 1. 法援局(Legal Aid):收入較低的女方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政府出資的律師。
2. 保護令(PPO):如果女方受到暴力威脅,可以申請個人保護令,優先保護人身安全。
3. 婚姻諮詢期(MSF):在提出離婚前,夫妻必須先經歷強制調解和諮詢環節,讓女方在情緒上、法律上都有緩衝空間。
新加坡不是「離不了」,也不是「女方吃虧」。只要有準備、有證據,法律會保障每一個認真付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