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與同謀輪流對受害者動粗,還令受害者下跪向她們道歉。(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組女生與一名16歲女受害人結怨,約對方見面後,5人在廁所對受害者輪番拳打腳踢,導致她臉、胸、手、唇、膝蓋等多處受傷。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10月10日下午約2時20分,地點是新加坡蔡厝港後備軍人協會5樓的殘障人士廁所。
被告是一名17歲少女,面對一項糾眾鬧事控狀。包括被告在內,涉案少女共6人,由於她們年齡均未滿18歲,媒體報道案件時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她們身份的資料,因此文中以被告,以及B1至B5稱呼這群少女。
案情顯示,被告及同謀與一名16歲受害者有過節,案發前設聊天群組,討論如何與受害者了結恩怨,但眾人無法取得共識。
B1、B3和B5之後在另一個群組裡,決定把受害者約出來當面「教訓」,被告、B2和B4隨後也同意加入。
B1於是聯絡受害者,謊稱要受害者歸還物品,約受害者案發當天到新加坡蔡厝港後備軍人協會見面。
受害者赴約後,B1將她帶到5樓的殘障人士廁所,這時B2、B4和被告也出現。
4人之後當面質問受害者,輪流對受害者動粗,還令受害者下跪向她們道歉。B3中途也加入毆打受害者。
受害者事後到當地醫院接受治療,她臉部挫傷,胸部、手臂、肩膀、嘴唇和膝蓋擦傷,拿了3天病假。
被告認罪後,昨早被判緩刑監視15個月,以及8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緩刑期間晚上10時至隔天早上6時需留在室內。
她的母親和繼父需簽保5000元,確保被告在緩刑期間行為良好。
掌摑逼下跪道歉 被告負責錄視頻 最後一次襲擊持續15秒,期間被告負責錄視頻。
B5要求受害者下跪道歉,B1、B2和B4各摑受害者一巴掌。
B3抵達後也要求受害者下跪向她道歉,同時摑受害者巴掌和踢她。
B4對受害者拳打腳踢,並摑受害者3巴掌。B2也踢了受害者一下。
再後來,B5提議眾人最後毒打受害者15秒,被告負責計時,並用手機拍下過程。B3則與B5視訊,實況轉播受害者被毒打的畫面。
同謀中最小13歲 被告同謀中,年齡最小的僅13歲,其餘少女年齡介於14歲至17歲。5名同謀事後都被控上當地法庭。
B1、B2、B3和B4面對一項糾眾鬧事的控狀,B5則面對一項教唆他人糾眾鬧事的罪名,5人之前已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