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彭慧茵用腳車鏈鎖欠債人住家鐵門。(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婦女與阿窿簽下5萬元的借貸協議後反悔,卻被要求支付6000元才能了事。
婦女因此轉當阿窿跑腿還債,不但提供戶頭收款,還用腳車鏈鎖欠債人家門,被判坐牢9個月。
腳車鏈鎖門 戶頭供收款 《新明日報》報道,原籍馬來西亞,目前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的被告彭慧茵(37歲,譯音)面對一項非法禁錮和3項牴觸放貸人法令的控狀,她承認其中一項,餘項待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8月看到一則阿窿的借貸廣告,她與阿窿簽了5萬元的借貸協議後反悔,豈料阿窿要求她支付6000元才能取消協議。
阿窿還恐嚇被告,若她不還錢便會到她在當地和馬來西亞的家找麻煩。
被告最後妥協,為了還債於去年9月2日將提款卡和密碼交給阿窿,讓後者利用戶頭接收兩名欠債人的2150元款項。
同月6日,被告也遵照阿窿指示,事先買好腳車鏈,於傍晚6時至晚上10時24分,用腳車鏈把3名欠債人的住家鐵門鎖上,然後拍照傳給阿窿。
其中一名欠債人在收到阿窿傳來的照片後,發現鐵門被兩條腳車鏈鎖上,於是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