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婦女與丈夫共謀欺騙她的外遇對象,向對方謊稱有投資門路,騙對方出22萬元支付7間公寓單位的訂金,還保證3個月後能大賺171萬7281元利潤。
被告是49歲的鄭美玲和50歲的王志偉,兩人是夫妻關係。王志偉在1999年至2006年當過房屋經紀,之後改當散工。鄭美玲則是一名家庭主婦,兩人各面對一項共謀欺騙的控狀。
受害者是一名48歲男子,與鄭美玲在2014年至2017年搞婚外情。
被告王志偉。
案情顯示,兩名被告在約2015年9月共謀欺騙受害者。鄭美玲在王志偉的指示下,向受害者謊稱房屋市場不景氣,有發展商願意以折扣價,將一些賣不出去的公寓單位出售給房屋經紀。
鄭美玲告訴受害者,王志偉曾當過房屋經紀,因此鄭美玲能當中間人,幫受害者購買公寓單位。
被告鄭美玲。
鄭美玲也說,這些單位日後能以更高的價錢售出,並且在3個月內有所回報,保證利潤高達171萬7281元。
受害者聽信鄭美玲的謊言,在2015年9月至11月間,共將22萬元交給鄭美玲作為購買7間Residences@Emerald Hill公寓單位的訂金。
到了約2016年1月,受害者仍遲遲未收到投資回報,因此懷疑自己被騙。他質問鄭美玲,卻得不到一個實質的答案。
受害者最終意識到自己拿不回訂金,在2017年3月與鄭美玲分手,並於2019年12月12日報警。
兩名被告昨天認罪,案展7月17日下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