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祥(前中)被帶到干案地點重組案情。(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兩名中國男子持社交訪問准證入境新加坡,到當地兩個私宅區破門行竊,盜走逾1萬6000元的財物,他們落網後各被判入獄15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是馮雲龍(38歲)和張永祥(52歲),各面對兩項破門行竊的罪名,他們前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各對一項控狀認罪,另一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這起偷竊案發生在2024年12月16日晚上9時許,地點是新加坡荷蘭路私宅區綠葉景的一個私宅。
兩人在12月13日持社交訪問准證入境新加坡,調查顯示,他們在干案前會在有關私宅區徘徊,看到一個單位沒亮燈,於是決定破門行竊。
從裝修單位翻牆干案
根據案情,張永祥先從隔壁正在裝修的單位,拿了一雙手套戴上,以免做案時留下指紋,他接著從施工處爬上3樓,翻牆到隔壁單位,然後通過沒上鎖的窗戶進入書房。
馮雲龍當時負責在單位外把風。
張永祥亮起手電筒開始在屋內翻找,把電視柜上的兩隻手錶放進口袋裡。他後來沒找到其他財物,便與馮雲龍離開。
庭上披露,被盜走的兩隻手錶,分別價值8800元(約2萬9110令吉)和150元(約500令吉)。
根據早前報道,當地警方後來接獲報案,指綠葉景一個私宅發生破門行竊案,據悉屋主當時不在家。
馮雲龍(中)在另一被告張永祥干案時,於私宅外把風。(早報網檔案照) 警查電眼鎖定竊賊身份
警方隨即調閱失竊單位內部和周圍的監控器畫面,調查後快速鎖定兩名被告的身份。
馮雲龍和張永祥於12月18日被捕。
除了在綠葉景行竊,根據控狀,兩人12月18日下午,也潛入當地波那維斯達貞德路一間私宅行竊。
他們爬牆進入一間屋子,盜竊1072元(約3546令吉)的現金、價值5000元(約1萬6540令吉)的名牌錢包等。
兩名被告沒有聘請律師,他們求情時希望早日獲釋,以照顧家人。
馮雲龍稱父親已過世,母親年邁且獨自生活;張永祥稱家中有老有少,無人照顧。
法官聽後問他們,既然這樣為何要到新加坡,張永祥指來新加坡本是要找份工作,卻因貪念而犯罪。(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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