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社交准證入境獅城 2中國男爆竊監15個月

15小时前

張永祥(前中)被帶到干案地點重組案情。(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兩名中國男子持社交訪問准證入境新加坡,到當地兩個私宅區破門行竊,盜走逾1萬6000元的財物,他們落網後各被判入獄15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是馮雲龍(38歲)和張永祥(52歲),各面對兩項破門行竊的罪名,他們前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各對一項控狀認罪,另一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這起偷竊案發生在2024年12月16日晚上9時許,地點是新加坡荷蘭路私宅區綠葉景的一個私宅。

兩人在12月13日持社交訪問准證入境新加坡,調查顯示,他們在干案前會在有關私宅區徘徊,看到一個單位沒亮燈,於是決定破門行竊。

從裝修單位翻牆干案

根據案情,張永祥先從隔壁正在裝修的單位,拿了一雙手套戴上,以免做案時留下指紋,他接著從施工處爬上3樓,翻牆到隔壁單位,然後通過沒上鎖的窗戶進入書房。

馮雲龍當時負責在單位外把風。

張永祥亮起手電筒開始在屋內翻找,把電視柜上的兩隻手錶放進口袋裡。他後來沒找到其他財物,便與馮雲龍離開。

庭上披露,被盜走的兩隻手錶,分別價值8800元(約2萬9110令吉)和150元(約500令吉)。

根據早前報道,當地警方後來接獲報案,指綠葉景一個私宅發生破門行竊案,據悉屋主當時不在家。

馮雲龍(中)在另一被告張永祥干案時,於私宅外把風。(早報網檔案照) 警查電眼鎖定竊賊身份

警方隨即調閱失竊單位內部和周圍的監控器畫面,調查後快速鎖定兩名被告的身份。

馮雲龍和張永祥於12月18日被捕。

除了在綠葉景行竊,根據控狀,兩人12月18日下午,也潛入當地波那維斯達貞德路一間私宅行竊。

他們爬牆進入一間屋子,盜竊1072元(約3546令吉)的現金、價值5000元(約1萬6540令吉)的名牌錢包等。

兩名被告沒有聘請律師,他們求情時希望早日獲釋,以照顧家人。

馮雲龍稱父親已過世,母親年邁且獨自生活;張永祥稱家中有老有少,無人照顧。

法官聽後問他們,既然這樣為何要到新加坡,張永祥指來新加坡本是要找份工作,卻因貪念而犯罪。(人名譯音)

打開全文


相关文章

  • 謊稱每月付1.1萬 男子誘少女胡搞
  • 諾維那商場停車場入口驚現 21 歲男子遺體 警方排除他殺展開調查
  • 「我不敢告訴媽媽……」新加坡2個未成年孩子被侵犯,家長卻沒讀懂她們的 「求救信號」!
  • 4少年疑吸食「殭屍煙彈」  公眾驚見「行屍走肉」
  • 我國上個月製造業產值年比增長3.9%
  • 調查:本地成年人和青少年仍維持良好閱讀習慣
  • 逾3000人參與表演 政府大廈前草場設歷來最大移動舞台
  • 尚穆根:逾85%國人人 支持採取預防為主禁毒策略
  • 特朗普:白宮將在下個星期同伊朗展開核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