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詞,這名喜愛寶石的女顧客Thia Siew Eng經常光顧Chew Yiquan位於遠東購物中心的珠寶店,兩人因此熟絡。
合夥做寶石買賣生意2018年2月份,兩人決定合夥買賣寶石。口頭協議後,兩人在2018年3月份一起到斯里蘭卡採購寶石,心細的女顧客還詳細記錄了所有寶石的名字、採購的價格和買入的日期。
回國後,兩人開了聯名戶頭,由雙方共同出資支付費用,任何銷售所得也要存入那個戶頭。四個月內,女顧客共存入34萬4100元,而老闆只存入1萬2000元。
合作期間,老闆負責尋找、採購、保管和銷售寶石。
部分寶石不知所蹤2018年尾到2019年初,女顧客發現一些寶石不知所蹤,後來赫然得知老闆將那些寶石轉交給他的生意夥伴的妻子。
一番追問後,老闆承認寶石已轉交他人,但否認他失信。
根據女顧客,失蹤的11顆寶石價值從600元到5萬7500元不等,其中四顆寶石的價值介於3萬元到5萬7500元,她於是向對方追討18萬7000多元的款項。
女顧客為此曾找老闆談判,後者簽署同意書,說那些寶石在一個外國的投資項目里,而他將在2019年6月份到9月份之間歸還有關寶石。
不過,老闆最終並未按時歸還寶石,女顧客隨後報警。警方介入後,老闆才歸還了部分寶石。有證據顯示,老闆當時拿寶石當投資金,去投資生意夥伴妻子的一個外國項目。
法官裁定老闆失責法官最終裁定老闆失責,必須按出資比例來計算寶石的擁有權。由於他只出了1萬2000元,而女顧客則出資高達34萬4100元,法官裁定他只有3%的權益,其餘的都歸女顧客,他因此必須歸還女顧客18萬17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