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陳雯紅面對13項牴觸婦女憲章的罪狀,她承認其中5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從打工到當老闆,新加坡一名「陪游」生意女老闆兩年內賺2萬3300元,昨早被判坐牢15個月和罰款2萬3000元。
《新明日報》報道,43歲被告陳雯紅面對13項牴觸婦女憲章的罪狀,她承認其中5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被告也曾協助一家陪游中介公司經營「陪游小姐」的生意,被捕後獲保釋在外。
被告在2022年中自立門戶,經營自己的陪游中介公司。
2022年中到2024年4月17日,被告通過即時通訊應用程式和論壇網站招聘「陪游小姐」,每當有人回應,她就會向對方要照片、個人資料、經驗、開價細節等,最終再為對方定價。
被告會在即時通訊應用程式開設頻道,為旗下的陪游小姐宣傳,附上照片、三圍、年齡、簡介、價格、服務項目等。
每次「交易」,被告都能賺取300元到700元不等,有陪游小姐會把錢轉進被告的銀行戶頭,被告偶爾也會與陪游小姐見面拿錢。
被告自立門戶後,兩年內共賺2萬3300元。
承審法官昨早判被告坐牢15個月和罰款2萬3000元。
被告稱母親最近剛結束癌症治療,且半年前跌倒膝蓋骨折,申請延期服刑。
法官批准申請,讓她於8月4日開始服刑。(人名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