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代理理事會(CEA)今天(1日)在網站上發布針對洗錢案的執法行動,以及在各別案件中對上述兩名房產經紀的處分。
我國在2023年8月破獲歷來規模最大的30億元洗錢案,共有九男一女的外籍人士被捕。
在案發後,理事會對曾協助處理洗錢案有關房產交易的經紀展開調查,發現兩名房產經紀未履行客戶盡職調查義務。
受委託購買和租賃工業區產業第一起案件顯示,房產經紀Tiew Chin Nee在2022年1月受一名客戶「X」的委託,協助尋找一處工業區產業。她在同月促成買賣後,還協助客戶把產業租出去。她隨後在同年5月順利出租產業。
理事會指出,她在促成購買和租賃交易前,並未核實客戶是否在恐怖主義(取締資金)法令下被制裁,此外,她也沒有對客戶可能涉及洗錢或資助恐怖主義的風險進行評估。
為此,理事會對她發出譴責信,以及罰款5000元。
代表公司購買商業產業第二起案件則發生在2020年9月,房產經紀Zhu Zhengxin代表一家本地公司購買一個商業產業,而公司的實益擁有人(beneficial owner)為「Y」。
Y隨後因洗錢和偽造罪被定罪,而他曾聯繫這名房產經紀,表示希望購買這處價值數百萬元的新加坡商業物業作為投資用途,並為此目的註冊成立了公司。
儘管這名經紀填寫了客戶盡職調查清單,但他並未取得客戶所提供身份信息的書面確認。此外,在向所屬房地產中介公司提交相關文件時,他在清單上錯誤地標示已取得該項確認。
為此他被罰款2000元。
理事會目前正在調查其他涉及30億洗錢案的房地產經紀,若被發現他們有任何違例行為,將會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