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謝漢傑(譯音)。 (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男子開車時因看導航沒有留意路況,闖紅燈撞飛32歲行人,導致對方在5天後因頭部重傷不治,被判坐牢10個月兩周,以及吊銷各類駕照8年。
被告謝漢傑(56歲)面對一項未謹慎駕駛的控狀,周一(6月30日)在國家法院認罪。
這起致命車禍是2024年4月22日,清晨約7時45分發生,地點在勿洛蓄水池路朝往淡濱尼4道的路段。死者是32歲的蔡成陽。
案發路段有兩個車道,車禍發生的地點設有交通燈和行人過道,附近有巴士車站。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前從左邊車道轉換至右邊車道,由於正在看放在右邊支架上的手機導航,他的注意力並未在路上。他沒有留意到交通燈亮著紅燈,也沒有發現死者正從他的右邊跑過馬路。當時,行人交通燈亮著綠人,死者已過完反方向的兩個車道。
庭上播放的行車紀錄器顯示,被告在紅燈前完全沒有放慢車速,直直撞飛正在過馬路的死者,擋風鏡也因此出現裂痕。
事發後,被告立刻停車查看,在巴士站目睹車禍發生的路人呼叫了救護車。死者隨後被送往醫院急救,但他在5天後(27日)約清晨5時31分被宣告不治。驗屍報告顯示,他的死因是頭部重創。
控方指出,根據事發視頻,交通燈在進入被告的視野時便亮著紅燈,他的視線沒有被任何物體阻擋,但他因為看導航而沒有留意路況,這導致他闖紅燈並釀成車禍。
控方敦促法官判他坐牢11至14個月,以及吊銷各類駕照8年。
被告的律師代表求情時說,被告當時並未超速,事發後立刻停車查看死者,之後配合警方調查,並選擇儘早認罪,懇請法官輕判。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