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0歲男子裸駕致傷人夫案開審!男子稱,事發時人夫非常憤怒地爬上汽車引擎蓋上,貌似會殺人,而車上的人妻又哀求他「保護自己」,他於是決定開車離開。
一、案件背景
被告:謝旭佘(Chia Hiok Seah),50歲,建築項目經理,已婚育有兩子。
受害者:吳永盛(Goh Yong Sern),人妻「Shunyi」的丈夫。
案發時間與地點:2023年6月29日凌晨2時13分,盛港康埔樺虹第278座多層停車場。
二、案件經過
事發前關係
被告與「Shunyi」自2019年起發展婚外情,雙方均已婚,且彼此知情。
被告稱「Shunyi」主動追求,自己並非她第一個婚外情對象。
他們平日會一起吃飯、聊天,晚上則由被告開車送人妻回家。
案發當天
兩人共進晚餐後,被告開車送她回家,並在停車場停留。
在車內全裸親密聊天,但未發生性行為(人妻當時月事)。
妻子突然看到燈光,接著聽到激烈敲打聲,開始驚慌並喊:「保護我,我們要離開這裡!」
人夫現身與衝突
吳永盛憤怒現身,猛敲車窗,滿臉通紅,似有殺意。
被告稱他當時驚慌失措,意識到對方有暴力傾向,擔心人身安全。
吳永盛跳上引擎蓋,猛敲擋風鏡,試圖破窗而入。
被告試圖倒車、再開車往出口處,吳永盛仍死抓車身。
到達停車場出口時,車子停下,吳永盛才跌落地面受傷。
三、傷勢與控罪
吳永盛摔下後造成臉部撕裂傷、手部、膝蓋及胸口多處擦傷。
被告被控:
魯莽駕駛致人受傷
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
被告已承認裸露控狀,但否認魯莽駕駛傷人罪,案件目前進入抗辯階段。
四、被告辯詞重點
聲稱遭受「伏擊」,且警方早前也曾警告他吳永盛有**「恐襲風險」**,叫他提高警覺。
當晚情況危急,是在妻子懇求保護的情況下決定逃離。
他認為自己不是好鬥之人,不想傷人,是為自保而離開。
強調「整件事非常不幸」,他無意捲入這類衝突。
五、後續發展
被告已完成自辯。
控方將在下午盤問被告。
人妻「Shunyi」預計接下來將出庭作證,其證詞可能成為審理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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