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不到10分鐘 房東爆怒趕2人

2022-03-27

只是問了句「電話號碼怎麼這麼多3」,房東罵人又爆粗口,兩男子租房不到10分鐘,就被趕走,還拿不回500元(約1500令吉)押金。

兩名中國客工苑仁帥(37歲,貨倉員工)和李躍峰(38歲,貨倉員工)向《新明日報》記者分享了糟糕的租房經歷。

他們受訪時說,從租房網站找到高文一帶寶發路(Poh Huat Road)的一個私宅房間出租,兩人打算花1000元(約3000令吉)合租。

「看房時,雖然真正情況和照片有所差異,但整體還可以,我們過後轉帳500元押金給房東。」

苑仁帥說,3月16日當天搬入才簽租約,另繳了押金和首個月租金,共1500元(約4500令吉)。沒想到,當房東和李躍峰交換電話號碼時,李躍峰問了一句:「電話號碼怎麼這麼多3」,房東就因此生氣大罵。

李躍峰說:「房東反指我的手機號碼這麼多8,一輩子都發不了財!,說著就舉手要打人。」

所幸,苑仁帥及時阻止,房東開始飆罵粗口,再把兩人趕走,但只退還1500元,不肯退還另外500元。兩人只好當場報警。

「我們才進屋10分鐘,就被趕出來,如今還得重新找房子。」

租客苑仁帥(左)和李躍峰(右)描述當天搬入屋內的經歷。

租客:房東自稱 百萬富翁

苑仁帥說,租約上寫明,租客必須尊敬屋主,不得對屋主無禮無律無法。

「我們稱他房東先生,他還不高興,說只能稱他屋主,或是老闆、大哥。」

他們指出,對方還一直強調,自己是百萬富翁,周圍住的也是千萬富翁,語氣非常差,和看房時判若兩人。

記者嘗試聯絡房東,但都不得要領。

租約上規矩多,還標明必須尊敬屋主。

疑故意趕人「賺押金」

租約規矩多,懷疑房東故意趕租客「賺押金」。

根據租約,開關門要輕聲、不能發出噪音、保持清潔,還規定要每個月3日和8日要打掃客廳和樓梯間,若被發現兩次犯下以上規定,就會被趕出去,也被視為違約,不會退還押金。

簽約後,房東開口閉口就說「滾」,還說「如果叫你們滾,3天就要滾」。

「我們本來還覺得要放低聲,保持衛生,都可以理解,想說儘量遵守就沒事。」

轉載請註明來源: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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