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夫人罗斯玛被控的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计划贪污案,马国高庭已订于5月12日过堂,到时将决定此案的判决日期。
综合马国《东方日报》和《中国报》的报道,此案的控辩双方原定今天(5日)进行口头结案陈词,但基于控方需要更多时间针对辩方律师入禀的书面陈词进一步回复,高庭因此决定展延,并择定于本月22日让控方入禀回复。
主控官傅益廷(译音)副检察司受询时表示,辩方则需在5月12日或之前,入禀回复控方的陈词。
高庭法官也定于5月12日这天为此案过堂,届时将决定此案的判决日期。
罗斯玛是在2018年11月被控涉及太阳能计划贪污案。高庭于2020年2月5日开审,历时一年的审讯后,于2021年2月18日宣判罗斯玛表罪成立,需出庭自辩。
辩方在自辩阶段传召两名证人,即罗斯玛及时任首相署大马第一夫人组主任拿督斯里茜蒂阿兹莎后,于今年2月23日结束自辩阶段,案件进入结案陈词。
罗斯玛因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可在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4(1)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多20年,或罚款贿金的五倍或1万令吉(约3200新元),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