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5歲的中國籍女子趙琳(音譯)由於虐待女傭被告上法庭。
4月4日,女子在法庭上承認四項蓄意傷害女傭和一項惡作劇控狀,其餘四項蓄意傷害女傭控狀交由法官下判考慮。
(圖源:pixabay)
事件經過
女子案發時是一名護士,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受害者是一名25歲的緬甸籍女傭。
2016年2月起,女傭開始在女子家工作。女傭每月的工資是500新幣,工作內容包括做家務和照顧僱主四歲的兒子。女傭每天早上6點30分起身,夜裡12點才能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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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起,女子以女傭工作老是出錯為由,每月從她的月薪扣除100至200新幣。女子讓女傭先在工資表全額簽收工資,之後再讓她「還錢」。
從2017年中開始,女子開始虐待女傭。女子以受害者工作表現達不到她的要求、做事態度「有問題」為由,開始對女傭動手動腳。
2018年8月25日半夜,女子因為女傭沒收好兒子的玩具而暴怒並懲罰她。女傭被勒令直站,女子用雙手猛扇她兩邊共10下。女子在扇女傭過程中還大聲數數。
女傭並沒有反抗。女子聲稱:「我會繼續這樣做,直到你真的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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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5日上午10點多,女子因女傭忘記洗衣服和床單,掌摑她十下。
下午4點半左右。女子突然走進正在打掃客廳的女傭,大喊「停!」,並甩了女傭一耳光。女傭嚇得不敢吭聲,被告繼續謾罵她:「根據我的方式做事!」,「用你的腦!」,對女傭不斷實施語言暴力。隨後女子動手,打女傭的臉、手臂,踢她的大腿。
女子4歲大的兒子聽到吵鬧聲走過來關心女傭,詢問媽媽為什麼要打女傭姐姐,女子惡人先告狀,跟兒子說是女傭先動手,先犯錯的。
當天下午5點,女傭再也無法忍受虐待,鼓起勇氣向警察報警求助。
女子拒絕將現場錄像交出,僵持到丈夫回家後,才把監控的儲存卡交給警方。
根據鑑定,女傭的右額頭挫傷,右胸口、脖子和右手等多處擦傷。
根據調查,女子還砸壞、沒收了女傭的手機。
控方要求法官對女子判監五至七個月,並且罰款1000新幣。不過律師指被告患有強迫型人格障礙症和抑鬱症,請求法官下令提呈強制性治療報告。
本案件將延期至下個月9日再次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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