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頁面Pen Hitam本月3日上載的一段時長40秒的視頻顯示,一輛新加坡註冊的金色寶馬轎車,在路上魯莽行駛,只見司機先是在交通燈前急剎車,待綠燈亮起,便在沒打信號燈的情況下,迅速超過了一輛白色休旅車,隨後它在公路上的車輛之間危險穿梭,也沒打任何信號燈。最後,這輛車飛馳而去,涉嫌超速行駛。
車主的行為引起了當地網民憤怒,紛紛譴責這種魯莽駕駛行為,並呼籲馬國警方採取行動。
馬國警方:已開案調查 柔佛哥打丁宜警區星期一(4日)在Facebook發文告,表示有注意到這個視頻,已援引1987年《交通運輸法》的第42(1)條,對這輛金色寶馬轎車的司機開案調查。
警方也提醒公眾安全駕駛,避免做出可能傷害道路使用者的行為,並提醒違反相關法令者,一旦罪成,可被監禁不超過五年,以及罰款5000到1萬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