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商業罪案調查部總監卡瑪魯丁周二(12日)下午發文告指出,大馬警方已於上個月29日至31日,到新加坡與新加坡商業事務局協商合作,CAD給予大馬警方密切的配合,接下來總檢察署將通過法律互助協定,辦理所需的手續,以便這些資料可被大馬法庭所接納。
「警方調查組已確認一些有助於案件調查的文件和證人供詞。無論如何,為了確保有關資料可被法庭接納,接下來總檢察署將通過法律互助協定(MLA),辦理所需手續。」
卡瑪魯丁表示,警方將等待總檢察署完成法律互助協定下的相關手續後,才採取下一步行動。
去年3月,道菲阿雅曼被指接受了一馬公司貪污案關鍵人物劉特佐一筆6600萬令吉賄金,遭警方援引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第(4)(1)條文接受調查。
大馬警方去年已完成該案件的調查報告,但由於總檢察署認為需要補充數名證人的口供,因此大馬警方特地派員到新加坡取證,以取得相關證人的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