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被告被指于2016年对来自两个家庭
五个月大和11个月大的女婴
服用多种安眠和抗抑郁等药物
导致她们各住院五天和七天
被判坐牢七年
上诉被高庭法官驳回维持原判
化验报告显示,五个月大女婴体内有十种药物,而11个月女婴有八种药物,验出的药物包括抗焦虑药、肌肉松弛药、安眠药等,例如阿普唑仑(Alprazolam)和地西泮(Diazepam)等,这些药物成分是毒药法令下受管制的药物。
儿科医生表示,安眠药对幼儿造成的伤害是成年人的3倍。幼儿长期服用安眠药,会抑制脑部神经发育,造成神经发育不健全、不均衡,对幼儿的认知能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此外,当体内的药物累积到一定程度,会对肝、肺造成损伤。
被告是离婚妇,有两个年幼孩子。但坚持不认罪,可见她毫无悔意,法官因此判处较长刑期,刑罚需起到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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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新明日报,8视界,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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