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职员网购武器私藏 判监10年打6鞭

2022-04-20     缘分     14503

大学职员网购武器私藏 判监10年打6鞭 (峇株巴辖20日讯)爱好收藏枪械的大学职员从香港网购武器收藏,两年前遭警方上门搜查逮捕,充公所有武器,并被提控上法庭。此案审讯因疫情和被告患病而拖延两年,被告最终改口认罪,被判10年监禁和打6鞭。

被告沙隆(48岁)是在两年前被捕。2020年2月27日,凌晨4时,警方在其位于峇株巴辖甘榜四加亭的住处搜出藏有软气枪、手榴弹、塑料炸药、电雷管、子弹及巴冷刀等危险武器。

被告共面对4项控状,分别是被控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第8(a)条文及1958年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7(1)条文。被告今午在峇株巴辖地庭俯首认罪。被控

首项控状指被告在2020年2月27日,凌晨4时,于峇株巴辖甘榜四加亭的住处非法拥有两枚手榴弹、10个塑性炸药及6个电雷管,触犯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8条文。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日期时间地点,非法拥有两把巴冷刀,触犯1958年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7(1)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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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控状指被告在同一日期时间地点,私藏32颗9毫米子弹及4颗5.56毫米子弹,触犯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

最后一项控状则指被告非法拥有4把莱福软气枪及2把软气短枪,触犯1960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

主控官布斯巴副检察司说,被告未申请枪械执照,私藏危险武器,而且经警方测试皆可正常操作,这些武器若被滥用,可造成人命伤亡,威胁公众利益,应施以适当刑罚惩戒。

“被告落网时在大学任职,却犯下私藏武器的严重罪行,这是不良示范,应受严惩。”

被告代表律师陈松元表示,被告扣留期间因细菌感染及确诊新型冠状病毒,健康每况愈下,案件拖延两年悬而未决,连代表律师也退出案件,被告临时寻求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援助,获陈松元律师代为求情减刑。

陈松元向法官求情时说,被告与62岁妻子育有7名子女,排行最小的孩子(18岁)正在念大学,被告的年迈父亲还健在。

他透露,被告在2020年2月27日落网后,3月18日我国开始实施行动管制令,导致审讯展延。被告同年10月在马六甲监狱因细菌感染,导致左脚膝盖以下部分被锯断。

“被告去年确诊冠病,今年初又因大肠细菌感染留医。直到周二(19日)审讯,被告突改口认罪,因案件已拖延两年,既然被告已认罪,加上健康欠佳,希望法官减刑。”

法官阿兹曼宣判,被告面对的4项控状刑罚分别是10年监禁和鞭笞6下、5年监禁、4年监禁及4年监禁,所有刑罚同时执行,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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