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74歲的林耀敬(譯音)共面對7項控狀,包括破門行竊、欺騙、失信、偷竊等罪行。他昨日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主控官在庭上提到,被告從1975年起便頻頻犯罪,這次也是在出獄不久後重犯,受害人是被告的前女友(56歲)。
庭上揭露,前女友曾在2016年11月,把自己家的鑰匙交給被告,他在將鑰匙歸還前曾複製了一組自己收著。
2017年3月7日,上午9時許,前女友讓被告進入她位於循環路的組屋單位,1小時30分鐘後他便離開。前女友上午11時30分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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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分別在上午11時38分和11時45分致電給前女友,確認她已出門並上了巴士,隨後自己又回到前女友的家中。
前女友的87歲女鄰居見被告走向前女友的單位,聽見開門的聲音,便打給前女友通知她。她在回家的路上已報案。
被告用了他複製的鑰匙進屋,偷走總價值1560新元(約4680令吉)的財物,包括現金、戒指、手鍊等。他過後把首飾拿去典當。
隔天,前女友再度報案,指家裡曾丟失總價值2萬3380新元(約7萬140令吉)的財物,懷疑也是被告所為。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在2017年2月17日下午,以同樣的方式犯案。另外,被告也曾於同年4月1日和前女友約見時,趁她上廁所,偷走她錢包內的250新元現金。
主控官說,被告自1975年起便多次因盜竊財物等罪行進出牢房,卻一直再犯。他最後兩次坐牢,分別於1999年和2009年,當時他被判預防性監禁,刑期共15年。
主控官指,被告曾透露犯罪是為應付日常開銷,因此他仍有再犯的機率。
被告求情時說已知錯,準備好面對後果,但稱數次暈倒,身體狀況不佳,醫生曾說若他再摔倒或會癱瘓。
「這可能是我最後一次坐牢,我的人生可能要結束了,希望我能在離開世界前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