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卡高價轉售詐騙集團 大馬警方捕10人

2022-04-21

不法分子設貸款騙局,誘騙受害者交出銀行提款卡,再高價轉賣給詐騙集團牟利。然而天網恢恢,大馬沙登警方偵察這類不法活動一段時間後掌握線索,日前展開行動,逮捕10人歸案,當中包括5名銀行卡持有人。

沙登警區主任安巴拉甘助理總監周四(21日)發文告表示,警方於近期接獲一名遭遇貸款騙局的受害者投報,稱銀行卡遭人盜用後,開始追查有關案件,進而偵查出這個自2021年初起,在大馬本地雪隆地區活躍超過一年的「買賣提款卡」犯罪集團。

警方表示,有關集團向自願者收購外,亦會通過放貸集團以每張500至800令吉價格,購取民眾身陷不存在貸款騙局時做為抵押的提款卡;或向雪隆區仲介以每張1500至1800令吉價格購得提款卡,再用至少2500令吉轉售詐騙集團,賺取當中差價。

大馬警方從本月14日至21日為止,在蒲種、鵝嘜和吉隆坡一帶,成功逮捕10名大馬男女,分別是6名華裔男子、2名印裔男子、1名印裔女子、以及1名巫裔女子歸案,年齡介於25至39歲。

在有關逮捕行動中,警方起獲38張銀行卡、20張新加坡SIM卡、3957令吉現款、8台手機、2張快遞信封、2個錢包、1個斜包、1張大馬卡,同時扣查一輛第二國產Axia轎車。

「被逮捕的其中5人承認他們是跑腿,負責拿到受害者的銀行卡後轉交詐騙集團,另外5人則是銀行卡的卡主。」

安巴拉甘指出,警方通過商業罪案情報系統(CCIS)調查發現,起獲的38張銀行卡涉及10宗貸款詐騙與網絡兼職詐騙案,損失金額高達245,000令吉。

他補充,被逮捕的5名詐騙嫌犯曾擁有吸毒、勒索和詐騙前科。

轉賣提款卡成詐騙工具 安巴拉甘(中)指稱,受害者將銀行卡賣出後,並不曉得他們的銀行卡會被利用成為詐騙活動。(圖:亞視新聞東南亞) 安巴拉甘指稱,警方相信此詐騙集團通過線上貸款騙局,騙走受害者的銀行卡後,再以1500令吉至1800令吉價格轉賣給中介,這些中介則會以每張2500令吉或更高的價格,將提款卡售賣給詐騙集團以進行詐騙活動。

他聲稱:「這些銀行提款卡主疑似受到社交媒體貸款廣告誘騙,例如面子書廣告,要求他們交出銀行卡做抵押。此外,詐騙者會誘騙受害者以500至800令吉價格賣出銀行卡。」

他補充,受害者將銀行卡賣出後,並不曉得他們的銀行卡會被利用成為詐騙活動的工具。

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詐)條文,對該案件進行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10年及罰款及鞭打刑罰。

在2020年,沙登區共有30宗貸款詐騙案件,損失總額近57萬令吉,共有12人在刑事法典下被控。而在2021年,共有26宗相關案件,總損失接近28萬令吉,有3人被控上庭。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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