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保安人員
冒充新加坡警察
稱訪客沒登記索賄1萬新幣
來自馬來西亞的33歲被告甘尼桑
被判坐牢27個月和三下鞭刑
據報道去年10月19日
由於訪客未掃描SafeEntry登記
公寓保安竟趁機索賄
謊稱是警方臥底
若不給若不給就誣陷對方
非法闖入公寓在廁所和學生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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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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