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希山在周四(21日)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表示,上述允許家屬陪同住院及探訪的條例,將視各衛生部屬下的政府醫院人手而定。
他表示,衛生部針對新冠肺炎疫情的防疫措施,根據疫情變化定時進行更新。
「根據當前醫院收治的第三級至第五級新冠肺炎病人大幅減少,衛生部重新檢討了政府醫院陪同住院家屬,及探視病人的條例。」
「這項改變是考慮到家人的支持,在精神上能協助病患早日康復。 」
看顧者及探病者需12歲或以上 諾西山強調,普遍上獲准陪同住院家屬及探病認識,年齡必須是12歲或以上,且已經完成接種疫苗者。然而,身患綜合病症及免疫系統較弱的高風險群體則不在此列。
他補充,陪同住院家屬,必須在抵達醫院的24小時前進行自我篩檢測試,並拍下照片作為證明。
「這些陪同住院家屬,必須不是潛在新冠肺炎患者,或正在接受觀察人士。他們也必須完全沒有新冠肺炎症狀,住院時期必須遵照標準防疫措施,包括穿戴指定的個人防護裝備。」
「非新冠肺炎病人家屬獲准進入普通病房、深切治療室,或重症病房探視,每次只允許兩人探訪,這些探病家屬受鼓勵探病前進行自我檢測。」
此外,諾希山也說,前往醫院診所或急診部求醫的非冠病病人,只允許一名親屬陪同。
只允許重症染疫病患及兒童患者家屬陪同住院 至於感染冠病的病人,醫院只允許特別需求及兒童病患家屬陪同住院。
「在此類別下,看顧者必須進行快篩測試證明沒染疫。一旦看顧者出現症狀,或者離開醫院再返回,必須重複進行快篩測試。」
「除了病重患者以外,其他冠病患者不接受家屬探訪。而探訪病重患者的家屬,一次只允許兩人進入,且事前受鼓勵鹼性快篩測試。」
衛生部強調,儘管當局宣布放鬆條例,然而一旦醫院出現感染率激增的情況,院方有權修改上述條例,以保障所有人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