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星報》報道,反貪會主席阿占巴基是在接到投報後開案調查。
他說:「我們是在接到投報後展開調查,而不是因為網絡或社交媒體上的指控。」
判定納吉濫權洗黑錢罪名成立
根據星洲網報道,納茲蘭是在SRC國際公司的案件中,判定馬國前首相納吉有罪的主審法官。在該案件中,納吉被判濫權和涉嫌挪用和洗黑錢高達4200萬令吉(約1330新元)而罪名成立,被判處12年監禁和2億1000萬令吉(約6600萬新元)罰款。
不過,阿占巴基拒絕透露反貪會會否搜查任何文件或傳訊任何人。
網站主編拉惹柏特拉本周三(20日)發布文章,指納茲蘭曾因所提供的服務,從劉特佐手中獲得200萬令吉(約63萬新元),其中有逾103萬令吉(約32萬6000新元)存入納茲蘭在馬來亞銀行的戶頭。
納茲蘭在隔天,也就是周四針對這篇文章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