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米惹扎在面子書撰文表示,他是於昨日才發現自己的名字出現在移民局黑名單中,且被禁止更新護照。
他說,本身將在5月份開齋節之後飛往歐洲參與一項戲劇演出活動,希望警方能網開一面。
「如果那位犯下42宗貪污罪行,並且被法庭定罪的人都能出國,為何我卻被列入黑名單,我希望警方不要持雙重標準。」
早前,法米惹扎在社交平台上發布了一則,描繪了一隻戴著帽子的猿猴穿著黃色貴族服裝的諷刺性作品,遭警方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第4(1)條文,以及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逮捕,並延扣一天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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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獲准保釋外出後,在推特上發文,自嘲:「我已從金馬酒店退房,對2天1夜住宿配套的服務感到滿意,食物美味,且還在清晨破曉間和日落後,把食物送到我的房間」,並評價警方服務為4顆星。